室外照度测量中,存在太阳光照干扰注意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08 23:0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4 10:04
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GB/T 38439-2019)是2020年7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
《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GB/T 38439-2019)规定了室外照明设施产生的干扰光测量的一般要求、测量仪器、测量方法、报告和记录。该标准适用于由室外照明及相关发光装置发出的,对居住区、交通道路、城市公共休憩场所和自然态区等区域和人员造成影响的干扰光的测量。[3]
中文名
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
外文名
Measuring specifications for methods to obtrusive light of outdoor lighting
标准号
GB/T 38439-201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99
制定过程标准目次内容范围引用文件意义价值TA说
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随着城市的发展,需求的上升,城市照明快速发展。城市的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建筑媒体照明、广告、标识等室外照明设施日益增加,这些设施在服务城市环境上功效显著、保证城市治安、交通安全,提高城市夜间景观形象,丰富人们夜间文化生活内容的同时也造成不同程度的光污染。[4]
光污染已得到世界广泛的关注和重视。道路照明这些年高速发展,《2014城市照明年鉴》统计,至2013年底全国977个城市照明管理单位有道路照明1899.95万盏,景观照明1357.68万盏。一些城市片面追求亮度(照度),造成光污染。中国景观照明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设和高速发展,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在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很大成绩;景观照明设施已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风貌、创造和谐社会、宜居城市的重要手段,它所形成的城市夜景照明效果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已为广大市民所接受。但也由于标准的制定滞后于建设,在产生良好景观照明效果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光污染。[4]
为使室外照明更好地服务城市环境和居民,为了提高城市公共照明的科学技术水平,避免各类照明设施影响城市环境,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达到创造和谐的城市夜晚环境、保障交通安全、防止光污染、节约能源的目的,促进各种公共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2016年北京照明学会等单位完成《室外照明干扰光*规范》的编制工作。为了保证《室外照明干扰光*规范》的顺利贯彻执行,科学地判定干扰光的影响,依法依规治理干扰光,提出编制《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4]
编制进程
标准计划
2018年1月9日,国家标准计划《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20173993-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537(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3]
发布实施
2019年12月10日,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GB/T 38439-201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3]
2020年7月1日,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GB/T 38439-2019)实施。[1]
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室外照明干扰光测量规范》(GB/T 38439-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3]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照明学会、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建筑学院、上海碧甫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良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央美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玛斯柯照明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欧陆克电器有限公司。[1]
主要起草人:李铁楠、马晔、徐华、李奇峰、刘慧、周钢、李媛、张明宇、田川、牟宏毅、许楠、曹小兵、戴宝林、成昱、贺文良、曾川、闫石、常志刚、荣浩磊、马立群、梁毅、杨波、朱飞彪、李瞳、张亚婷、王政涛、王晓英、张秋燕、姜丽娜、陈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