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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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7:44
根据《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者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同时你还要结合你单位的实际经营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6 17:45
要抵扣**就说明你本身是一般纳税人,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对方开来的**都可以抵扣。有一些不能抵扣的比如销售时免*的商品,向非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这些在开具阶段就不会开具专用*,因此不用思考抵扣的问题。
当收到*专用*之后,需要考虑的主要有两个方面:
1.由于我国的*从消费型转成了生产型,因此固定资产当中用于生产的部分(比如厂房机器)可以抵扣,非生产部分不能抵,按含税价入账。
2.购入后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在购入时已经抵扣的,也没有关系,可以再做进项转出,所以仍然是可以抵扣的,这种情况税务机关调查难度比较大,只要不是大额的抵扣了问题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