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5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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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8:0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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