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5 19:08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4:36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
这个似乎是一道选择题,应该还有其他几个选项(但其他几个都不是正确答案)。
普遍来说,人的生命和健康无法用一个固定的金钱额度来计算,因此在普通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无法计算和限定的,只能根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额来确定。
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投保关系,就比较微妙,由于两者之间并没有其他保险利益(无法律认可的直接保险利益,比如血缘关系或抚养关系),但两者间又存在一定数额的金钱关系;出于规避债务人人身风险的考虑,法律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投保。
不过这时他们之间的保险利益就可以用债务额(欠的钱)来计算,而且这个债务额是可变的,随着债务本身的变化而变化。最常见的险种就是保险公司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俗称“贷款保险”。
扩展资料:
人身保险特点:
(1)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
大多数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当财产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大多数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定额给付性质的合同,只能按事先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健康保险中有一部分是补偿性质,如医疗保险。
在财产保险方面,大多数财产可参考其当时市价或重置价、折旧来确定保险金额,而在人身保险方面,生命价值就难有客观标准。保险公司在审核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时,大致上是根据投保人自报的金额,并参照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工作地位、生活标准、缴付保险费的能力和需要等因素来加以确定。
(2)长期性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的特点之一就是其保险期限长。个别人身保险险种期限较短,有几天,甚至几分钟的,如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和高空滑车保险,则另当别论。投保人身保险的人不愿将保险期限定得过短的一个原因是,人们对人身保险保障的需求具有长期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身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14:37
普遍来说,人的生命和健康无法用一个固定的金钱额度来计算,因此在普通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无法计算和限定的,只能根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额来确定。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
《保险法》规定,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的毁损灭失直接影响投保人的经济利益视为投保人对该保险标的具有 保险利益。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分别投保,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其保险利益范围内依据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投保的前提条件。规定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在于遏制*行为的发生,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