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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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2:18
第一,犯罪的目的不同。用诈骗方法 非法集资罪 行为人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而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 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二,犯罪的行为不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则不以使用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 第三,侵犯的客体不同。非法集资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侵犯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当然,在有些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亏损,无法兑现其在吸收公众存款时的承诺,甚至给投资人、存款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但是,这种损失与直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不同的。 第四,侵犯的对象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公众的资金,而 非法集资犯罪 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众的资金,也可以是其他的单位、组织的资金。要注意, 集资诈骗罪 中“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不但应非法占有,而且需具有逃避返还资金的意图。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逃避返还资金的意图,则不能构成集资诈骗罪。至于集资诈骗罪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从量刑上看,集资诈骗罪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最高可 判刑10年 。从回款情况看,被定性为集资诈骗罪的平台,资金追偿的时间要更长,追回的资金比例要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