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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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1:03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十四项违纪行为。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有第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若按这点来讲,双节期间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显然是违犯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这是我们处分违纪的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依据,这是一。
按处分的种类来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第三十三条把处分的种类明确规定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并没有“免职”一项。
该条例第四十八条倒有“免职”一节,但只有转换职位、晋升或降低职务、离职学习超过一年、因病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退休等六种情况才符合免职条件。这里的“免职”属于正常工作变动,它不是一种处分,“通知”中所说的“免职”显然不属于这一类。这是二。
一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二是对于撤职案指控的事实是否成立,证据尚不清楚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暂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而是向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此后的常委会议根据调查结果报告审议决定。
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撤职案,常委会组*员在审议中可以就撤职案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理由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得当发表意见和看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1:05
免职不是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免职是职务调任后不再兼任原职而除去职务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