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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与开发商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村民代表未与村民沟通私自签字!请问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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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53

村民代表未与村民沟通私自签字违法,该合同无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1)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国家计划生育*的落实方案;

(3)*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4)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工作的情况;

(5)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或者县级*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53

这样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规定: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批准。

扩展资料:

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54

易法通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批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村委会擅自将村上集体所有的土地出让给开发商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八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易法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54

这种合同从外表上看,完成了法律程序,是合法合同。但是,在它运作中出现了弄虚作假,欺骗百姓的手段,违背了大多数村民的利益,实际上他是一份无效合同,但他又完成了法律程序。怎么办,1、罢免每个小组的村民代表。2、收集证据。3、写反映材料上访。4、罢免村委会主任。这个事不折腾大了,不会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1:55

从形式上,开发商与村委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并且有村民代表的签字,合同是有效的。但需要从合同内容去分析,合同的内容是不是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存在着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内容?村民代表有没有超越村民授予的权限?。。。。。综合分析后来确认合同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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