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5 15:1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9:31
区域耕地产能系数定义为,区域耕地各等级面积加权的平均产能系数。是区域单位耕地面积全年平均粮食生产能力大小的反映。区域平均产能系数乘以1等地产能,即获得区域单位耕地面积全年平均粮食生产能力,简称单产能力。单产能力乘以区域面积,即获得区域耕地总生产能力。区域总生产能力与人口消费和人口数量等指标相联系,即可进行区域承载力和压力状态的研究。区域产能系数按下式计算:
基于粮食生产能力的耕地质量评价研究:以重庆市农用地分等为例
式中,i为耕地等级序号,取值从1~12;Kt为t区域产能系数;Ki为第i等地产能系数;Si为第i等地面积。表5-9计算了重庆市县域耕地产能系数和单产能力。全市平均产能系数为0.682,单产能力为7974kg/hm2,其中24个县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5个县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域产能系数最高的璧山县单产能力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238倍,县域产能系数最低的城口县是全市平均水平的0.701倍,璧山县的单产能力是城口县的1.766倍。
表5-9 重庆市县域耕地产能系数和单产能力(kg/hm2)
通过对重庆市农业局专家的咨询,基于普遍的耕作水平,重庆市的最高产量多在22500kg/hm2,最低产量多在7500kg/hm2,由此概略推算出最大折算系数应介于2.5~3之间,最高、最低粮食产量和最大等级折算系数与专家观点基本一致。在农用地分等样点县(九龙坡、大足、丰都、黔江、巫山)的每县设10个优质标准样地和10个劣质标准样地,根据标准样地调查的耕作制度和作物产量,计算优质样地和劣质样地的产能,优质样地的产能与1、2等地的产能基本一致,劣质样地的产能与10、11、12等地的产能基本一致,表明耕地等级粮食生产能力的确定是符合重庆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