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7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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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16:12
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需要经过有权机关的批准(*或者省级*),下级*和国土部门必须将被征土地的相关材料、征地方案等以书面方式组卷报征地批准机关,这个过程称为“报批”。报批的所有材料一般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组卷,2004年10月21日*《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明确要求要将拟征地情况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调查情况要经过被征地农民确认,而且县级国土部门在组卷报批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至此一直由*部门独立进行的征地报批制度被打破,被征地农民作为*实施征地的直接相对人参与进了报批程序。参与报批权通过我们前述的知情权、确认权、申请听证权等具体权利得到落实,这些权利对维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