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25年从哪年开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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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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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0 03:50
广州市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医保,将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从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目前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在广州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按规定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82元/人,*资助不低于436元/人。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住院等医保待遇。目前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次均基本医疗统筹支付费用为4,352元,*范围内支付率为60.48%。2016年度,连续参保满2年的参保人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合计为33.1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费最高报销限额为18.18万,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首次参保当年为12万)。
广州医保新*?
1、按照广州市医保*规定,参保人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小点”后,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不进行选点,将不可享受报销待遇。不过,参保人在指定的专科医院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
2、根据广州市医保局介绍,参保人员到选定的医院门诊挂号后,出示社保卡(医保卡)就医,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部分,不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3、综上所述,广州医保办理时间是自年初至12月20日截止,因此医保办理时间也可能是在这个时间段。并且,广州医保出台了新*,参保人必须选点才能享受报销待遇,需要注意的是选点还分为选定小点即基层医疗机构和大点即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