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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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3:37
军转新*的目的是留住和选拔人才,淘汰该淘汰的,建立稳定而有活力的人才体系。军转改革的结果应该是退役的待遇差于现役待遇。绝不会是让军转军官转业后安置后比转业前待遇更为优厚,否则,人人都想着转业,部队谈何人才竞争体系?现状如此,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两个途径:提高现役待遇;降低退役待遇。即对于服役期间的“国防劳动”要加大补偿,但绝不是用让军转成为敲门砖和跳板,提高现役军人的待遇好过普通的。降低退役待遇的含义是:防止现役军官把军转当作跳板转为(地方安置压力只是一个原因,减少安置的另一个原因是端正服役及军人价值观)。职业军人应以国防事业为自己的事业,而不是上的事业。任干未满2年,若要退出现役,作开除党籍军籍处理。严进严出,参考西点军校入校对考生思想的严格要求以及西点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一两年。国家出钱培养至大学毕业,没有免费的午餐。开除党籍军籍仅仅是严肃军纪法纪,拿纳税人的钱读了大学,受用了国家的正规训练资源,想仅仅服个义务兵就走人,没那么简单。另外一个目的是稳定军心。强制性的让每位共和*官树立军人核心价值观。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既然不服从命令,受到处分合情合理。当然,在你成为军官之前是有退出途径的,那就是类似现在的国防生交几倍罚金走人。任干满2年至满5年的作复员处理。参考考上至少工作五年的规定。鉴于部队工作的艰苦性,复员拿点钱走人,也算是对特殊的“国防劳动”的一点报酬。军队是个特殊的集团,它鼓励的是积极向上。绝不是鼓励服役几年就走人,当然就更不会鼓励服役走人后的待遇还好于现役。军官类似管理,至少任职五年应是理所当然也应是军法军纪的规定。)任干满5年未满10年但未达到服役最低年限的,唯一选择:应金制。按不同年限,约2.5万左右一年计算。参考英美等国对未满一定年限的发放退役金。不会太多,也不会很少。鉴于我国地域经济差别过大,2.5万应该是全国的基础数,各个地方*对退役军官进行不同的补贴。退役金的下限是保证能在安置地能“小康”地生活与服役年相当的年数。当然,国家会对退役军官就业,买房,保险等等有很多优惠*。达到对应*最低服役年限但军龄未满20年者,两个选择:应金制和计划安置。应金按3万左右一年计算。个人认为这段并不全面,可能是发帖者的疏忽。实际情况应该是:对于满10年或达到最低服役年限者,但未满20年。同上条,对于选择应金制的,各个地方*有相应补助。应金制的下限能在安置地“全面小康”地生活与服役年相当的年数。军队假定的多数军转军官是:积极向上,能够自主就业,而不是庸庸碌碌等着国家救济的loser。对于买房这一转业军官的心患,应出台*规定地方*须提供本地安置军官等量的经济适用房(并不适用现役军官)。计划安置应是双向选择,用人单位的决定权很大。目的是使符合条件的选择计划安置的人数变小。服役满20年以上的,三个选择:应金制,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应金约3.5万左右一年计算。完善现有自主择业制度,提高待遇。个人觉得,若是应金选择,不应只是3.5万一年。应有4.5万左右。而且只是全国基础数。各地依经济条件不同,另有补贴不一样。对专门面向退役军官的经济适用房,优先购买。参考外军退休。新*偏向达到服役年限的和中高级军官。保持部队竞争和活力。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3:37
1998年12月29日新颁布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12:39
军转新*的目的是留住和选拔人才,淘汰该淘汰的,建立稳定而有活力的人才体系。军转改革的结果应该是退役的待遇差于现役待遇。绝不会是让军转军官转业后安置后比转业前待遇更为优厚,否则,人人都想着转业,部队谈何人才竞争体系?现状如此,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两个途径:提高现役待遇;降低退役待遇。即对于服役期间的“国防劳动”要加大补偿,但绝不是用让军转成为敲门砖和跳板,提高现役军人的待遇好过普通的。降低退役待遇的含义是:防止现役军官把军转当作跳板转为(地方安置压力只是一个原因,减少安置的另一个原因是端正服役及军人价值观)。职业军人应以国防事业为自己的事业,而不是上的事业。任干未满2年,若要退出现役,作开除党籍军籍处理。严进严出,参考西点军校入校对考生思想的严格要求以及西点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一两年。国家出钱培养至大学毕业,没有免费的午餐。开除党籍军籍仅仅是严肃军纪法纪,拿纳税人的钱读了大学,受用了国家的正规训练资源,想仅仅服个义务兵就走人,没那么简单。另外一个目的是稳定军心。强制性的让每位共和*官树立军人核心价值观。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既然不服从命令,受到处分合情合理。当然,在你成为军官之前是有退出途径的,那就是类似现在的国防生交几倍罚金走人。任干满2年至满5年的作复员处理。参考考上至少工作五年的规定。鉴于部队工作的艰苦性,复员拿点钱走人,也算是对特殊的“国防劳动”的一点报酬。军队是个特殊的集团,它鼓励的是积极向上。绝不是鼓励服役几年就走人,当然就更不会鼓励服役走人后的待遇还好于现役。军官类似管理,至少任职五年应是理所当然也应是军法军纪的规定。)任干满5年未满10年但未达到服役最低年限的,唯一选择:应金制。按不同年限,约2.5万左右一年计算。参考英美等国对未满一定年限的发放退役金。不会太多,也不会很少。鉴于我国地域经济差别过大,2.5万应该是全国的基础数,各个地方*对退役军官进行不同的补贴。退役金的下限是保证能在安置地能“小康”地生活与服役年相当的年数。当然,国家会对退役军官就业,买房,保险等等有很多优惠*。达到对应*最低服役年限但军龄未满20年者,两个选择:应金制和计划安置。应金按3万左右一年计算。个人认为这段并不全面,可能是发帖者的疏忽。实际情况应该是:对于满10年或达到最低服役年限者,但未满20年。同上条,对于选择应金制的,各个地方*有相应补助。应金制的下限能在安置地“全面小康”地生活与服役年相当的年数。军队假定的多数军转军官是:积极向上,能够自主就业,而不是庸庸碌碌等着国家救济的loser。对于买房这一转业军官的心患,应出台*规定地方*须提供本地安置军官等量的经济适用房(并不适用现役军官)。计划安置应是双向选择,用人单位的决定权很大。目的是使符合条件的选择计划安置的人数变小。服役满20年以上的,三个选择:应金制,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应金约3.5万左右一年计算。完善现有自主择业制度,提高待遇。个人觉得,若是应金选择,不应只是3.5万一年。应有4.5万左右。而且只是全国基础数。各地依经济条件不同,另有补贴不一样。对专门面向退役军官的经济适用房,优先购买。参考外军退休。新*偏向达到服役年限的和中高级军官。保持部队竞争和活力。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6 12:40
1998年12月29日新颁布的兵役法将陆、海、空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改为2年。取消了超期服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