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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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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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4 16:34
论述道路交通管理秩序的特点?
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对策建议
1
提升交通执法效能,
推进精细化交通组织
结合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分布特征,针对性提升交警的路面执法执勤效能和交通事故处置效率,强化路网运行的可靠性。特别是7:00—8:00,18:00—19:00等高峰时段,需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和强度,强化信息技术手段在执法监管中的应用,通过“警务魔方”“执法足迹”等交警勤务信息系统实时跟踪评估交通疏导工作成效,推进民警工作主动性和高效性。另一方面,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范执法内容和工作流程,缩短事故救援响应时间,特别是对于简易事故,在取证结束后需及时清撤现场,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影响范围和二次事故发生。
结合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空间分布特征,推进精细化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执法管理,提升道路交叉口和非机动车道安全。针对交叉口,规范车道线、人行横道线、导流线等路面标线,优化车道功能;改善信号相位、相序及配时参数,协调优化时空资源;采用彩色铺装、清除视距障碍、增设导流岛等措施分离混合交通流。在交通管理方面,加强违法人脸识别、交通事件风险识别预测等技术在执法中的创新应用,加大对交叉口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针对非机动车道,推进城市干路护栏、绿化分隔带等机非隔离设施设置,推进标志标线规范施划,增强非机动车道视认性、保障骑行空间连续。同时,加强路内停车管理,加大对非机动车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保障非机动车道通行秩序。
2
强化重点车辆管理,
打造良好出行环境
推进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路面治理相统一,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安全骑行。充分把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修订实施契机,督促生产销售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属性的基本定位,从源头杜绝超标电动自行车涌向道路。同时,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特别是生产销售企业应承担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2018年1月,浙江、江苏等地方*判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生产企业承担赔偿责任,通过法治手段推动源头治理。此外,协调规划、市政等部门推进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权保障,中小城市在路网条件允许下可提供电动自行车独立通行空间和专用信号相位,集中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加强路面执法,有力管控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强化夜间货车通行管理,严管货车违法行为。创新夜间交警勤务模式,保障夜间路面巡逻管控力量,推进电子*与路面执勤检查有机结合,重点加强对货车的查控,有力提升夜间交警接处警的效率、交通违法查处的力度。推进城市货运企业建立货车动态监管机制,推进将货运驾驶人、货车纳入城市重点管理对象,通过路面视频监控系统、企业动态监管系统,对货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实现自动报警、实时监管。
3
关注弱势群体出行安全,
宣传引导安全出行
保障行人出行安全,从工程技术、执法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着手,改善城市步行环境。1)结合既有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推进步行设施规范设置。保障人行道及人行横道设置宽度、人行过街设施设置密度,通过增设行人安全岛、抬高人行横道、突出路缘石等隔离措施保障行人路权优先,通过合理设置行人绿灯时长及绿灯间隔、设置右转车道专用相位、设置行人辅助信号灯等措施保障行人信号优先。2)*交管部门应持续推进“礼让斑马线”行动。推进人行过街设施前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强化应用自动违法取证技术,特别是夜间(19:00—21:00)加强对行人通行安全的保障。3)广泛开展步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各年龄段群体分类制定步行安全教育内容,强化交通法规、安全常识、危险辨识等方面认知。
积极倡导老年人非机动化、绿色出行,协调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企业针对老年人出行需求改进公共交通设施条件,定向推送出行提示信息,提升城市交通均等化服务水平。同时,强化老年驾驶人教育培训,针对老年驾驶人制作宣传资料、设立培训课程,通过交通情境体验、安全驾驶实践等方式强化交通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等内容介绍。另外,推进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包容性设计,如推行人行道缘石坡道、设置行人安全岛减少过街距离、强化标志标线视认性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