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25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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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22:27
法律分析:1、电梯保养合同(申报日期应当在该合同有效期内)。2、限速器校验报告(申报日期应当在该报告日期后两年内)。3、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证书(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4、电梯维保单位的自检合格报告。5、电梯安装验收报告。6、电梯出厂合格证。7、注册登记表、使用登记证。8、使用单位日常管理电梯应当提供《日常巡查记录》《应急演练纪录》。9、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提供《电梯保养单》《电梯维修单》。
1、电梯运行时,碰到使用环境和卫生环境比较恶劣时,既无法保证电梯的运行安全,也无法保证维保人员的工作健康,导致维保人员的工作积极度降低,维保不到位,也就无法保证乘客安全。2、当电梯的安全保护系统老化失效时,又没有及时更换零器件,电梯运行就可能发生危险,导致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安全开关不动作或者动作时达不到保护作用时,容易发生安全事故。3、如果没有了年检,有些电梯公司可能会对电梯的维保不关心,不进行维保记录,而维保人员也可能减少维保次数甚至不对电梯进行维保,当电梯出现故障和零件损坏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排除,是的电梯出现故障的频率增加。取消企业工商年检制度是对*最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及时跟进,也是简政放权的举措之一。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年检内容(一)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六)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七)营业期限是否到期;(八)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九)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十一)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22:27
法律分析:1、电梯保养合同(申报日期应当在该合同有效期内)。2、限速器校验报告(申报日期应当在该报告日期后两年内)。3、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证书(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内)。4、电梯维保单位的自检合格报告。5、电梯安装验收报告。6、电梯出厂合格证。7、注册登记表、使用登记证。8、使用单位日常管理电梯应当提供《日常巡查记录》《应急演练纪录》。9、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提供《电梯保养单》《电梯维修单》。
1、电梯运行时,碰到使用环境和卫生环境比较恶劣时,既无法保证电梯的运行安全,也无法保证维保人员的工作健康,导致维保人员的工作积极度降低,维保不到位,也就无法保证乘客安全。2、当电梯的安全保护系统老化失效时,又没有及时更换零器件,电梯运行就可能发生危险,导致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安全开关不动作或者动作时达不到保护作用时,容易发生安全事故。3、如果没有了年检,有些电梯公司可能会对电梯的维保不关心,不进行维保记录,而维保人员也可能减少维保次数甚至不对电梯进行维保,当电梯出现故障和零件损坏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排除,是的电梯出现故障的频率增加。取消企业工商年检制度是对*最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及时跟进,也是简政放权的举措之一。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年检内容(一)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六)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七)营业期限是否到期;(八)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九)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十一)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