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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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0:13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本金x利率x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x相应期限的利率
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x(1 利率)期数-本金=本金x[(1 利率)期数-1]
当期借款利息=(本金 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x相应期限的利率
按照国际惯例,长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复利法计算。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常常根据借贷双方的约定,采用单利法计算利息。
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一)取得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发生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应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