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31
共8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1 23:40
会计核算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上缴教育费附加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新会计制度下,把应交教育费附加都合并到应交税费科目中处理。不再使用其它应交款科目。
相关规定:
1、教育费附加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范围的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1、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
2、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消费税)×3%。
3、纳费期限
纳费人申报缴纳*、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0:58
对于收入会计分录: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2:32
先确认收入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4:24
之前会计教你的做法,营业税计提是错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6:32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或现金)8000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08:56
现在都用新准则了。。没有其他应交款这项了!应该是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11:38
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2 14:36
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