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扣划余额冻结是什么意思,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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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5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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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05:09
司法扣划余额冻结是指用户由于司法原因导致个人银行卡账户的余额被冻结了,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用户被起诉所导致的,往往涉及到经济纠纷的情况下,*就会对被起诉人进行资金冻结。等到用户履行了还款义务之后,银行卡的账户余额就会被解冻。
【拓展资料】
一、银行存款的冻结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人民*查询,冻结,扣划的财产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表现有两种情形:只有一个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履行义务的,全部冻结。余额超过诉讼标的的,按照诉讼标的金额冻结,其余部分不属于冻结范围,被告可以交易。有多个银行账户的,按照余额从多到少依次冻结,直到诉讼标的。总余额不足的,冻结所有账户。总余额多于诉讼标的的,以标的为准,剩余存款被告可交易。
二、我国的强制执行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划拨是指人民*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