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7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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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0:13
法律分析:区别在于:1、二者适用的条件不一样。2、有权力决定拘留,与有权力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没有完全的相同(一般的案件是由*机关来进行决定和执行,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要拘留嫌疑人的,应由人民*作决定,然后由*机关来执行)。3、二者羁押的时间期限不一样(拘留一般情况下是14天,逮捕为两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