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如何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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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7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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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1 09:08
1.发展县域经济,加强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
解决县级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县域经济,壮大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发展县域经济,首先要抓好工业,实现县域经济工业化,提高第二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上工业项目时一定要抓住具有影响全局作用的兴县项目,否则,上的项目再多,经济效益很差,不但不利于县乡财政困难的克服,而且还有可能使本来就很困难的县级财政雪上加霜;其次,要把大力发展特色
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主攻方向,通过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农产品布局、鼓励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发展、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等,提高第一产业对财政
的贡献率;第三,要抓住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机会发展第三产业,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搞活农村市场。
2.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从深层次解决县级财政的困难
(1)改革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加强财政预算的约束作用,有计划的实施部门预算。首先,要将所有的财政收入都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各单位私设小金库,禁止为了增收而进行乱收费。同时,由
于县级政府工作的繁杂性,县级部门预算改革不适合全面采取零基预算,而应该以项目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对部门重大支出和专项支出坚持零基预算与项目预算管理结合进行。
(2)改革完善财政体制,规范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一是进一步调整中央对地方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以保证基层财政能够正常运转,要合理解决新旧体制双轨运行的做法,要合理确定共享税的税种范围,进而保证各级财政特别是县乡两级财政都能够有各自的固定收入;二是要尽快完善地方税收立法,扩大地方税收范围和收入规模,逐步建立完备的地方税收体系;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办法,规范转移支付行为,尽量减少转移支付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增强透明度,体现政策导向。要合并一些具有一般性转移支付性质的补助项目,提高
具有均等化作用的转移支付比重。要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改革现行专项补助办法,实事求是地确定和降低财政困难县乡的配套资金比例,甚至免除地方配套。
(3)进一步深化税费体制改革。税费体制改革给乡镇财政和县级财政都造成了巨大缺口,而目前的农村税费改革方案并没有根除乱收费的根源-- 财政收支不合理。仅靠中央财政能拿出大量的转移支付来支持农村税费改革,而县乡财政没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三乱”是不可能得到根治的。因此,在城乡推行税费体制改革时,不能仅仅以减轻农民与居民、企业负担为目的,而是要综合考虑他们的近期利益、长远利益和基层财政的承受能力。
一方面,可以通过村民自议或人大会议,将一些合理的收费以制度的形式予以保证,并且可以根据各地的情况民主确定特殊收费,以缓解县乡财政的压力;另一方面,应当逐步消除农村与城市的税收差别,将农村也纳入统一的税收体系,同时,必须配套地完善税费征管体系,在县级税收征管中必须实行税收征、管、查分离,减少中间环节,以杜绝税款流失和降低征收成本。同时要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对各种合理收费,实行“票款分离”收缴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3.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最佳效益
(1)要实现财政支出合理化,控制其增长速度。①调整财政支出的范围和供给的方式。财政供给要根据构造公共财政的需要,以“社会共同需求”为原则,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制定不同的资金供给政策。县级财政应当对党政机关、公检法部门、科教文卫等公共部门实行重点保障,但教育、医疗等行业也应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以降低财政负担;对于能够通过市场运作维持的机构
和单位(比如说国有企业等)就要分离出财政供养范围。②大力推进机构改革,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速度。必须完善财政工资统发办法,严格控制编制,特别是加强对教育、卫生等财政负
担大户的人员控制。③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减轻支出压力。对政府和财政支持的公共事业部门的办公用品、车辆购买、维修、燃油、保险、大型会议活动、基本建设等
支出都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2)转变发展性财政的资金投向和投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级财政有限的资金主要应用于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在此情况下,县级财政要想有效地扶持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财政资金应该重点投向于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研究,以增强这些企业的竞争力;或者是投向有比较资源优势的行业,发展特色经济,而不是盲目地建开发区建企业。同时,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应进行多种尝试,要实现从资本性扶持为主向借贷性扶持为主转变,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县级财政应该利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财税杠杆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企业,大力发展私营经济,激活民间资本。
4.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加强财政监督是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证财政职能实现的有效手段。就县级财政来说,要解决政府工作的“越位”与“缺位”问题,预防财政运行中可能产生的各种低效行为、寻租活动和腐败行为,就要强化依法办事,要加强法律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首先必须严格按《预算法》的规定来编制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其次,对于重大的支出项目和工程,要经过人大机关和
审计部门的专门审核,强化它们的审计功能。第三,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检查预算执行机构是否按照支出预算的计划额度、规定的用途执行,拨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