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46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32
民事的诉讼法中有一种当事人叫做第三人,这个第三人可以向*提出诉讼请求,这个第三人有着独立的请求权,这个第三人必须要有合理的证据证明这东西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的,这样才能请求独立诉讼权。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权主张独立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以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独立请求权为标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确定,司法实践中,操作规范不一,第三人的确定是一个难点,往往因把握不准第三人确立的标准或因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实践中经常存在错列、漏列或乱列第三人的现象,由此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就是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与第三人的区别在于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诉讼地位不同、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1:32
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两种: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实践中,有独立请求权的人可以自己主动请求参与诉讼,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较多的由*追加或者当事人申请追加。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通知其参加民事诉讼”。
第三人在诉讼中处于当事人的地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