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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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4
违法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因此,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公司无须为办理社会保险,你如辞职,也无须提前一月向保险公司申请。
保险公司与其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的员工签定代理合同,其目的有可能是规避用工风险,也有可能是出于编制上的考虑,总之不管如何,公司的这种不法行为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劳动法赋予的种种权利,是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4
内勤可以是代理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4
违法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因此,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公司无须为办理社会保险,你如辞职,也无须提前一月向保险公司申请。
保险公司与其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的员工签定代理合同,其目的有可能是规避用工风险,也有可能是出于编制上的考虑,总之不管如何,公司的这种不法行为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劳动法赋予的种种权利,是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5
内勤可以是代理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4
违法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并非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因此,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公司无须为办理社会保险,你如辞职,也无须提前一月向保险公司申请。
保险公司与其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的员工签定代理合同,其目的有可能是规避用工风险,也有可能是出于编制上的考虑,总之不管如何,公司的这种不法行为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劳动法赋予的种种权利,是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5
内勤可以是代理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5
你好,这个具体要看公司规定,有些保险公司,每个内勤都有一个外勤工号。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5
以我一个业内人事的观点看待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在内外勤的编制和合同上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代理人)签署的都是保险代理合同,而内情员工一般签署的都是正式合同各家保险公司对内设部门的称呼都不相同,一般我理解保费部相当于是续期部门,主要工作应该是续期的收展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有的公司是签代理合同,有的公司是签正式合同,这都不一定,所以属于正常的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5
你好,这个具体要看公司规定,有些保险公司,每个内勤都有一个外勤工号。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5
你好,这个具体要看公司规定,有些保险公司,每个内勤都有一个外勤工号。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6
以我一个业内人事的观点看待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在内外勤的编制和合同上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代理人)签署的都是保险代理合同,而内情员工一般签署的都是正式合同各家保险公司对内设部门的称呼都不相同,一般我理解保费部相当于是续期部门,主要工作应该是续期的收展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有的公司是签代理合同,有的公司是签正式合同,这都不一定,所以属于正常的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11:06
以我一个业内人事的观点看待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在内外勤的编制和合同上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代理人)签署的都是保险代理合同,而内情员工一般签署的都是正式合同各家保险公司对内设部门的称呼都不相同,一般我理解保费部相当于是续期部门,主要工作应该是续期的收展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有的公司是签代理合同,有的公司是签正式合同,这都不一定,所以属于正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