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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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8:11
法律分析:需要进行当庭辩论,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既然有争议,肯定需要双方当事人辩论才有利于确定事实,作出公平的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