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药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能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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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0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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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20:29
这样去考虑,你单位是流通企业,为了销售而购进的货品,所取得的进项税票,是可以抵扣*的。除固定资产外,其余的购进的不是为生产销售而购进的物料,即使取得了进项*,也是不能抵扣的。
你们的药品,是用来再卖出去的吗,若是,那当然可以抵扣。因为你们卖出时,还要开销项*,就构成销项税额,抵了进项税额,差额的17%就是实际交纳的税负。
若购进的药品是为了给员工发福利,等等,那你们就是最终的消费者,也就是最终的税款承担者,自然不能抵扣的。
需要注意的是:
1、*有三种类型:生产型(严苛型,只允许扣生产资料进项)、收入型(稳健型,可扣生产资料进项+固定资产折旧部分进项)、消费型(宽松型,可扣生产资料进项+固定资产进项+其他进项)。
2、我国建国后一直适用的是生产型*,上述回答也是基于生产型回举例回答。
3、2019年4月1日起,我国采用了消费型*,抵扣期限也从6个月延长至1年,税率也从17%13%6%3%简化合并为13%9%6%0%四档,3%是6%的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