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是否有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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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3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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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5:23
是的。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的简称是“税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面的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在三证合一之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工商营业执照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去税务局办业务的时候提供的税号,在三证合一之后纳税人识别号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同一个号码。
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1、财政性基金,指的是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以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和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的财政专项资金,还包括直接减免的*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以及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是不包括企业按照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的国家投资,指的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到企业、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了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之后要求归还的本金的以外,全都应该计入到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
(2)对于企业收取的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专项用途并且经过*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从收入总额当中减除。
(3)企业不征税的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
2、*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的关系由财政部门或者是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的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和财政部、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全都应该计入到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对于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收取并且上缴财政的*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的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的财政部分,不可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或者是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以及*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扣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30 15:24
个体户做了税务登记后,税号和营业执照上的识别码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