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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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4:36
1953年我国着手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迫切需要翔实的人口资料,决定在于1953年在选举工作的同时,举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按照近代人口普查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办法》共18条。以1953年6月30日24时为人口调查的标准时间。调查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本户住地等六项。普查登记的实际时间历时半年多。1954年11月1日由国家统计局发表了《关于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结果的公报》,公布了这次普查的主要数字:全国在1953年6月30日24时总人口为6'0193'8035人,其中直接调查的人口为5'7420'5940人,用其他办法间接调查到的人口为2773'20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