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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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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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6 08:46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间的衔接可以在行政复议结束,复议决定作出之后,由不服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的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