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陈涣然索赔案的详细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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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4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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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3 12:55
20年前,医院以“发育不全”为由切除了14岁少年史彬的男性生殖器官。随后,史彬开始了痛苦的“女人”生活———
20年前,四川一家著名医学院为一出生就患有“男性假两性畸形”的史彬切除了男性
生殖器,将“他”变成了一个女孩;
20年后又是在这家医院,当年为他住院做手术的管床医生又诊断“她”为男性。这时的史彬已经发育成一个身高1.82米,脚穿43码鞋,喉结突出,外型举止酷似男性的“姑娘”。
“他”既是男儿,医院当年为什么要切除他的男性生殖器而把他变成一个女孩?深圳电视台3月24日晚8:08分(一套)节目《法治纵横》将报道这起全国乃至世界都罕见的变性医疗纠纷索赔案。
医生不能断定他的性别
眼前这位留着长发,身高1.82米的人就是史彬。史彬的母亲董淑萍,四川成都人,父亲史鑫华,河北人。1968年8月,史彬出生在四川德阳市自己的家里,他是这个家里的第二个孩子,史彬的上面有一个哥哥。
史彬的出世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很大的欢乐,反而使这个家庭陷入了极大的痛苦与羞辱中。原来史彬生殖器发育不全,医生不能断定他是男是女。在当时的病历上有这样的记载:患儿出生后就发现无*、无*,*特短小,无尿道开口,在*下方可见一尿道开口,因无特殊不适未就医。诊断为“尿道下裂,男性假两性畸形”。
史彬的父亲在中国机械工业第一安装公司工作,常年出差在外,家里的一切都留给只有小学文化的母亲。
由于史彬的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一家四口人的生活就靠他父亲一个人的工资,所以直到史彬5岁时,他的母亲才第一次把带他到四川省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即现在的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看病。医生的诊断是再过几年再到医院来看,到时决定是否手术。
邻居说“他”是男的
这一等就是9年。出生以来就性别不明的史彬已经长到了14岁。14岁对发育正常的孩子来说应该有了第二性征。邻居们说史彬日常生活中的的表现完全是个男孩———他爬树、捉蛇,十分淘气。可是在学校,他还是女孩打扮,头发很短。班主任分配他和男孩坐一个座位。
1982年8月,史彬的妈妈利用放暑假的时间,将14岁的史彬又一次带到了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以明确性别。1982年8月17日上午,史彬被推进了手术室。史彬妈妈说:此时的她一心只想着史彬的安危,根本没有想到史彬的性别问题。几个小时后,她看到被推了出来的史彬是睁着眼睛的,她就放心了。
术后一个星期拆线,拆线时看到史彬的*光秃秃的,母亲问医生,医生说:小孩的发育不全,没有发育能力,就给你一刀切了,你这个小孩就是女孩了。母亲说:手术前你们不是说是男孩吗?他说:不行了,没有发育能力,我们就跟你切除了。在医院的出院小结中是:“双侧*摘除,*切除,腹腔探查”。
1982年8月19日病理检查的结果为:“送检双侧均为*(婴儿型)及一侧附睾组织,未见卵巢组织”。
手术确定女性身份
手术后,从出生以来就一直性别不明的史彬,这次终于在医院明确了他的女性身份。但看着史彬长大的邻居们心理却一直充满疑问。
从性别不明到手术回来的女性性别,史彬暂时接受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从心理上越来越感到了自己与别的女性不一样。
初中毕业不久,史彬就在他父亲所在的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安装工程公司参加了工作,单位上也把他当成女性,给他安排了电焊工的工种。可是,女性的社会身份和1.82米的身高、外型,使“她”在外面的生活非常尴尬和委屈。洗澡是最尴尬的———史彬一进女浴室常把别的女的吓得嗷嗷直叫,然后拿着盆子要来打他。史彬的个性很开朗,非常喜欢跳舞;在一次舞会上他认识了一个女孩,两人关系也迅速发展。但女孩及其家人知道了他的情况后,女孩迫于父母的压力离他而去。女孩走后,留给史彬的是失恋的痛苦和迷茫。史彬的一位邻居对记者说,一次史彬的一个朋友结婚,大家都在高兴的时候,她却看到史彬一个人在房屋后的一个角落蹲着流泪。
在采访史彬时,他无数次笑着叹气说:“真羡慕你们能做一个正常的人”。史彬长期遭受着心理、生理与社会性别相扭曲的痛苦折磨。
染色体证明他是男的
2000年的一次意外事故,终于让史彬证实了自己的猜测。史彬腿摔断了,送医院动手术时,医生插尿管,却怎么也插不进去,了解了情况,医生(德阳市医院)就说没整对———后来,腿伤快好的时候,史彬跟妈妈去了成都华西医院去检查染色体。这个报告一出来就犹如一个定时*。史彬的染色体报告检查结果为:46XY未见异常。
当值班医生告诉史彬和他母亲,史彬是男性时,他们并不觉得意外,他们说所有心里的疑问这下都得到了证实。
2001年7月31日,史彬不顾腿伤未愈,一纸诉状把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告上了法庭。2001年9月27日上午,这起全国罕见的变性官在四川成都武侯区*开庭。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的焦点是:1、医院当年的诊断是否正确。2、史彬该不该变成“女人”。3、手术程序对不对。4、该不该做医疗事故鉴定。5、诉讼时效有没有过期。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做变性手术时,治疗方案需征得本人和家属同意;是史彬的母亲在手术单上签了字的。
当审判长当庭验证笔迹时,史彬的妈妈点头认可了签字,但却对上面所写的“双侧*摘除术、腹腔探测”等手术方法表示质疑。她表示,自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字样,手术单上只写有诊断结果即“尿道下裂,双侧隐睾”。具体手术怎么做,医生根本没有提及。
由于双方观点冲突太大,庭审了6个多小时后,法庭决定择日再审,但直到现在都没有再开庭。
律师说法
在四川成都元海律师事务所,记者找到了史彬的代理律师罗元良。罗律师拿出了一份长达19页的代理词。史彬代理律师罗元良说,史彬的母亲作为监护人,一没文化,二没医疗知识,听医生的话,履行程序签了字。……作为医生探查未见子宫及其附件,却不出来征求他监护人的意见是不妥的。
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医学副教授、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代理律师伍长康认为,疾病本身就决定史彬是两性畸形,而且不可能变成真正的男性或者女性。医生诊断史彬为“男性假两性畸形”,这就是说史彬本身同时具有男、女两种性别特征,无论手术前还是手术后史彬都只能是“两性人”。
罗元良强调说,史彬仅有的一套男性生殖器官在医院的手术台上被切除,是人为给史彬做了一个女性*,从此使他在社会上作为女性生活得十分痛苦,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伍长康认为,史彬天生就是两性畸形,是遗传性的,医生给他做这个手术的目的是使他的生理外型更像女性,让社会接受他。据此可认为,医生的诊断是正确的,手术方案也是正确的,(如果)当时给他诊断男性就把他做成男性。试想一下,史彬的*是非常短小如*的。医生只能给他做假体,作为假体来说它不能有男性的正常功能,肯定是没有神经、没有知觉的,一个塑料的,那么他心理上要承受“我是假男人”的看法,他就会感到非常痛苦。
被告律师伍长康说:做染色体检查一般需要两周多的时间,为了减少病人的经济负担,医师在有把握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染色体检查报告单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就给史彬做了变性手术。原告认为医生的医疗程序是违法的,就是没有得到染色体检查的结果就做了手术,那你手术就做错了。我们说医生是有一个医疗程序,在手术之前先做检查,从病历上看是查了,但是没有结果,那么我们说,不论医生是否得到检查结果,但它跟医生主观术前判断是一致的,那就没有错。
是医疗事故还是过失
由于许多问题都是医学方面比较专业的问题,所以,被告华西医院极力主张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请医学方面的权威专家进行鉴定。对此,罗元良认为,所谓鉴定,全是医院一方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作出不公正的结论。他说:史彬是对被告的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提起诉讼;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认定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因此,不需要进行医疗鉴定。
权威说法
中国医学科学院性别外科重塑中心主任陈涣然博士对记者说:假如史彬的案子是出现在我们身边,到我们医院来,我们这样处理:首先给病人查染色体,染色体报告出来之前我们不能做手术。为什么?染色体代表他的心理性别,现有的法律、伦理、道德等现有框架确立一个人是男是女,都是看染色体。
陈涣然博士说:性别分三种,即生理性别、心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生理性别是爹妈给的、是先天的;心理性别是自我认知后确立的心理状态;社会性别是旁人公认的性别。一个人要不受性别问题的困扰,就必须是三者统一。现代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心理性别优先的原则。心理性别的确认需要一个时间,不能由父母、医生来强行指定性别,指定性别就产生悲剧。山东一个小男孩,他染色体是xxy,也是畸形,他自己想做女孩,但他爸爸要他做男骇,而他心理已经形成女孩的心理,这个手术就没有做。所以这应该引起医务界重视。
史彬的案子至今*还没有判决,史彬及其家人在等待,华西医院也在等待。但是,史彬的悲剧值得人们关注。
就算史彬的变性官司能打赢,医院赔偿了史彬索要的全部赔偿56万元,但史彬能如愿的还回男儿身吗?他希望“还我真正男儿身”的梦想已经成为世界医学的难题。
“史彬今后的生活怎么办?”这是史彬的妈妈想的最多、对记者说得最多的话,每次说她都会很伤心,史彬才34岁,他今后究竟是以男性生活还是女性生活?还是跟手术前一样性别不明、非男非女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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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3 12:55
整形第一刀”赔准新娘30万
女子瘦脸不成反留疤 陈焕然掏钱了官司
做了瘦脸手术后,准备结婚的吕小姐脸上出现了深褐色疤痕,她将“整形第一刀”陈焕然和3家医院一同告上*并索赔近28万。记者昨天获悉,在石景山*的调解下,陈焕然赔偿吕小姐30万元。
去年11月,该美容官司开庭审理时,吕小姐和陈焕然都来到法庭。吕小姐称,结婚前她想做双眼皮手术,但陈焕然鼓动她做瘦脸手术。术后2天,她的左右脸颊出现了一些深褐色疤痕。
陈焕然否认做过该瘦脸手术,他称自己“防范意识太差”,“被人诬陷”。他的代理人反问,“你怎么能证明瘦脸手术是陈焕然做的,疤痕是陈焕然留下的?”吕小姐当场怒视陈焕然等人,气愤不已。
2月16日,在石景山*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陈依然不承认自己做过该瘦脸手术,称只做过疤痕去除手术。但最终,陈焕然称,“考虑到自己为吕小姐进行过面部疤痕治疗,且疤痕治疗效果不够理想,愿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据悉,陈焕然同意一次性给付吕小姐30万元,7000多元的诉讼费和鉴定费则由吕小姐承担。当天下午,陈焕然通过银行将30万给了吕小姐。双方还约定,其他3家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昨天,记者致电陈焕然的代理人卓某。卓某称,陈焕然是经过*做工作才同意赔偿的,具体情况他还不清楚。记者希望联系陈焕然,卓某称,“陈焕然不接受采访”。
为什么索赔28万却赔偿了30万?吕小姐的代理人徐国强律师解释说,吕小姐还需后期治疗,起初的28万不包括今后的后期治疗费用。调解赔偿的30万,则包括了以后的治疗费用,“从赔偿数额上来说,陈焕然还是表示了最大的诚意。”
陈焕然究竟有没有做过该瘦脸手术?提到这个问题,徐国强律师笑着称,“我们是调解,调解书上肯定不会对这个问题做定性。但赔偿30万,是不是他做的手术,应该是很清楚的吧。”
http://www.qianlong.com/2007-02-26 06:50:37来源:新京报
著名整形医生陈焕然遭遇的“毁容诉讼”日前以调解方式了结。陈焕然仍坚持自己从未给吕女士实施过瘦脸手术,但同意支付30万元经济补偿。在达成调解协议后,陈焕然将30万元全额支付给吕某。
整形名医被指“毁容”
来自天津的吕女士起诉称,2006年3月22日晚,陈焕然在北京市红十字会和平医院为其实施了瘦脸整容手术,术后安排她在石景山区工人疗养院住院观察。3月25日,在揭去纱布后,她发现双颊留有大面积疤痕,经过几个月的治疗,疤痕仍明显存在。经法医鉴定,已构成8级伤残。
随后,吕女士将陈焕然及其所属的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市红十字会和平医院、北京市石景山区工人疗养院共同告上法庭。
被告否认指控同意补偿
对于“毁容”的指控,陈焕然完全不承认。他表示,自己没有为吕女士实施过瘦脸手术,且对方所称的疤痕形成时间(术后3日)完全违背了医学科学规律。他只是为吕女士做过疤痕的治疗。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市红十字会和平医院和北京市石景山区工人疗养院均表示,医院的记录中没有吕女士这个病人,双方不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调解协议中,陈焕然表示,考虑到自己曾为吕女士进行过面部疤痕的治疗,且疤痕治疗效果不够理想,愿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
协议约定,由陈焕然一次性给付吕女士30万元,鉴定费和诉讼费共计7000余元由吕女士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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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3 12:56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