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2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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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9:24
【篇一:人生只是一场独角戏】
前日里回学校答辩,看见一同学的论文居然写的是王安忆的《长恨歌》,《长恨歌》的小说、电影、电视剧我都有看过,但始终没有懂得淡然如王琦瑶,竟也会抱恨终生,于是好奇一阅,只见一段叙述映入眼帘,让我的心突然紧紧的收缩。“王琦瑶的每段爱情,每段生活,似乎都刚刚开始,便匆匆收尾;她身边的每个男人,都是刚刚登场,便匆匆谢幕。唯一一个一直陪伴在她左右的男人,却从来没有真正走进过她的生活。
于是长恨,只是落寞。”原来恨也可以不用拒绝,不用歇斯底里,只是一个人的舞蹈,独自欣赏,顾影自怜。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从三十年代舞台上走下来的王琦瑶,冷眼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爱恨留心间,眼角眉梢只是漠然。“爱去爱来,犹如花谢花开,怪只怪,春不常在……”于是懂得,人生不过是一场独角戏,谁都不能永远是你的搭档,只有自己才是唯一的主角。没有对白,所有的台词只是自己的喃喃自语;没有情节,所有的故事只是自己的想象,我若一个被遗弃的伶人,独自站在废弃的舞台,舞动长长的水袖,呀呀唱出人生的悲歌……又想起陈奕迅的那首《爱情转移》,原来爱情只是“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爱情只是流转,不是永恒。
长长的是人生,短短的是爱情,一段一段的爱情拼凑出一场漫长的人生,到最后,仍是孤独。反正只是孤独,不如早早习惯,没爱的日子,只是坦然,少却许多遗憾,若有一天我离开了世界,也不用带着对谁的恨走,把我的人生活成一朵孤独的花,绽放枯萎都只是自己的心情……
【篇二:独角戏】
我想,我就是那种永远看不清局势的人。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我的世界,时间似乎过得更慢,一个又一个的路人甲擦肩而过,他们超过了我,我却站在原点,嘲笑那些人的杞人忧天。恐怕我永远都不会醒悟,全世界最可笑的人,一直都是我。那么多匆忙的背影,不正是对我最大的讽刺?
在一定的路程内,速度和时间是成反比的,我以为我拥有着更多的时间,所以用了更慢的速度,直到每个人都超过了我,还是执迷不悟。我忘记了,在我所生活的世界里,时间是不一样的,所以一直扮演者一个没有调过时差的小丑,用错误的时间去适应她的行程,昏昏噩噩地跋山涉水,还奢望最终能到达终点。谁都能料到,她的终场不会有掌声,至少,不是她期望的那样。只是作为演员的我,看不清这一点。
我在我的世界,画地为牢。
开始不断有人慌张地从我身边走过,有人对我说,快逃吧,这里不久要发生海啸了!我问道,要逃去哪里呢?留给我的是一个背影,以及丢下的一句,一直往前在,不要停。我开始明白过来,懂得这将是一场生死角逐,它是那样真实,让我有了一种危机感。
我拉住身边的一个人,带我一起走吧?那个人拉住我的手,快跟上来!危难面前,一切路人都是友人。我努力地跟上他的步伐,却明显感到一种力不从心,渐渐地,就跟不上了。我听见不断有人对我说,你快点呀,再不快就来不及了!每一次都像是一剂兴奋药,让我更卖力,可过不久药力就失效了。我还是慢了下来。终于,那个一路带着我的人松开了手,你太慢了,我不能带着你了。我筋疲力竭地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以及身边拥挤的人潮,仿佛一个局外人。我开始领悟了,我永远摆脱不了的,是那个执着的影子,她永远守在自己的世界,不肯离开。
渐渐地,心灰意冷。
一个人最难改的,是习惯。有人会说习惯是可以改掉的,举个例子,吸烟的人不管烟瘾多大,总是能戒掉的,而吸毒的人不管毒瘾多小,总是很难归正的。我也一样,我的习惯已经根深蒂固,连接着最重要的心脏,斩草除根的同时,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疼痛。我怕疼,到最终也不肯舍弃。
浪潮袭来的时候,我疲惫的坐在路上。洪水猛兽般的浪潮,吞没了我的世界,我在无尽的地狱里挣扎,却摆脱不了残酷的现实。所有没来得及撤离的人,都被海水吞没,连呐喊声都被涛声淹没。我看着这个混乱的世界,突然感到一种悲凉。生命本该是这样,适者生存。只是这一刻,我看得更清楚而已。
遍体鳞伤的我忘了疼痛,忘了哭泣,忘了挣扎。结果不是早就预料到的吗?我应该心平气和的接受所有的结局。我想我演了那么久,应该走了。
闭上眼的那一刻,我依稀看见了前方的路标,一个大大的箭头,指着安全的地带,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两个字应该是——中考。天空染上了安详,尾声响起,我想我应该谢幕了。
终究是一场戏,只是我入戏太深。
【篇三:独角戏作文】
公园里坐着一个女人。
不知道年龄,有十几岁的青春,二十岁的张狂,三十岁的睿智,四十岁的沉稳。她双脚交错,用厚重的黑色风衣裹住全身的悲凉。她选择最左边的石椅,背后是一棵大树的布景。她低头不语,把脸深深埋进双手里,像在细心琢磨掌心深陷的纹路,解读自己的宿命和归途。
若不是天色熹微,我会有恐怖的联想,从这个角度是一个全景,特写的镜头一拉近,便惊扰了一枝的露珠。她的脊背在有节律的起伏,一阵阵发紧,甚至抖得厉害。这样的时刻,孤独的公园里,有一个女人在哭泣。
我猜她是个高四的学生,在6月的酷暑里落榜,她的母亲将她救赎,给她报考新的复习班。她不情愿,更不甘心。她在考试的狂轰乱炸里翻滚,想要投降却找不到对手。她是住校的,这样可以离母亲远一点,离那种期待的眼光远一点。她从拥挤的寝室逃离,徘徊到公园,发现步入春天,不禁暗自悲凉,为又一次的高考迫近伤心落泪。
我猜她是个年轻的母亲,白天在拥挤的公园里丢失了自己心爱的孩子。她着急地不知从何寻起,半弓着腰,拖住别人的胳膊,细心的询问。千万次的问,千万次的诧异,千万次的失望,千万次的打击。她的丈夫把她领回家,她一滴泪也没有流,她要做个坚强的女子,不想徒增伤悲。分针走到3点一刻,她从家里走出来,徒步来到公园。默默地在此啜泣,等待她的孩子。这是第n+1天。
我猜她是个中年的女人,保险箱里锁着用不完的金山银山。豪宅别墅,洋车洋狗,十足上层阶级的生活。她可以拥有一切,唯独失去她的儿子,她整天在外奔波,算计着商场上的勾心斗角,沾染了一身的烟酒气和铜臭味。儿子的10岁生日,她在美国,20岁生日,她在日本。没有礼物,祝福也是隔着冷冰冰的没有生命的电话线。她的生意一圈圈大开去,她和儿子就一天天远去。于是,深夜,卸下所有的伪装,她来到这里,祭奠她与儿子的亲情。
我把镜头拉回,调到最大焦距,她松开手,全身细胞抓紧深吸了一口气,镜头里一张脸逐步清晰,想把震落的碎片粘贴,一个拼图游戏。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
【篇四:凡高的独角戏】
他,是第一个用色彩把我迷惑的人。我依然记得在小学四年级的那个下午,看到那幅《阿尔的吊桥》时的感动,泪水就在眼中朦胧了,为那从为见过的灿烂的色彩,凝神。一直想用笔为他的一生写一部剧本,一部只有他出演的独角戏。他,就是我所结识过的最完美而又残缺的艺术家——文森特·凡高。
启幕
他,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童年的他性情古怪,从来不和兄弟姐妹一起玩耍。为了让孤僻的他有所改变,父亲在他16岁那年把他送去了画房当房员。就在这时,做事一直规规矩矩的他终于没能控制住内心的情感澎湃,不顾一切地爱上了房东的女儿乌苏拉,惨遭拒绝。初恋的伤心记忆,让他对爱情的.幻想从此破灭。离开了伦敦的他,决心要献身上帝。可是他信仰的上帝并没有赐予他幸福,他在为矿工请命失败后,*离开了神圣的教堂。从此,他爱上了色彩。他爱躁动眩目的橙,他更爱深邃忧郁的蓝,他最爱鲜明亮丽的黄。他感知色彩。他信笔的涂鸦,让《星夜》辽远而低郁;让《向日葵》沉静地绽放。生命仿佛在一瞬间有了憧憬。
独白
他每天都在画画,画心情的起伏,画生命的动荡,画尘世的纷繁。他为艺术而沉醉,虽然他知道,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游荡者,为了毫无价值的事而游荡。他每天吞噬着自己的孤独,吞噬着别人的嘲讽。好在他有一个支持他的弟弟,在弟弟的资助下他去了海牙,开始了他的艺术征程。开始的顺利渐渐改变,厌倦了时髦画法,失去了友谊的他,又一次离开。他始终不断地画,即使一贫如洗,即使无人欣赏。
*
走入印象派的他,在追求温暖的旅途上,踏上阿尔这片土地。那里有他热爱的炽热的柠檬黄的太阳,静谧的亮蓝的天空,飘逸的洁白的云,澄澈的幽蓝的水,金色的明媚的田野。他终于找到了一直渴望的闪闪发光的色彩,散发着一种唯美的自然气息。太阳的给予,让他拥有了对生命的向往和感动。他的每一幅作品都被那跳跃安静的*点燃,他的心情也被那生命的色彩点燃。
在演绎着自己的梦想的同时,他并没有忘记他曾经的印象主义的伙伴们。他用大笔资金为高更装扮了一个房间,把自己最喜欢的物品都放进了那个房间,并特意画了一幅《高更的椅子》献给他。在那幅画里他用了高更最喜欢的颜色,并用象征高贵尊敬的金色为椅子镀了边。可是高更从进屋那一刻起,就不停地批评他的作品,他的装饰,他的心血。在留给凡高一屋子的挑剔之后,扬长而去。凡高绝望地拿起他唯一的武器——剔须刀,冲上大街,疯狂地追赶高更。高更的到来,让他的生活陷入一片空虚和孤寂之中,他又一次疯狂地爱上了一个妓女。天真的他不知道,对于妓女来说,那只是金钱和利益的交涉。当妓女嘲笑他没有钱,并指着他大声说:“你什么也没有,你能给我什么?我要你的耳朵,你能给我吗?”凡高听着妓女的话,转身离去。本以为凡高已经死心的妓女,怎么也没想到,凡高真的用那把唯一的利器——剔须刀,割下了耳朵。看到凡高手捧血淋淋的耳朵站在她面前微笑时,她惊慌失措地报了警。
于是凡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在他住院期间,弟弟与他的朋友合资买下了凡高的一幅画。那是凡高在有生之年上千张作品里买出的唯一一幅画。
尾声
出院后的凡高,开始变得安静。安定了以前的躁动,磨平了以前的叛逆,消释了以前的疯狂。他仍是画,画得更沉静,画得更安谧,画得更轻松。但是平淡的乡村生活,并没有冲淡他的绝望。面对弟弟家庭与事业的衰落,他终于看见那些曾经被他视为一切的灵感,永远地离他而去。他画了最后的两幅画《暴风雨后的麦田》和《麦田上的鸦群》。那是久违了的色彩,回归金色,回归眩目的永恒。迷惘的鸦群在静静伫立的麦田上低低掠过,叫着——呀——呀——呀。
落幕
7月27日,久久地守望在麦田里的凡高,终于扣动了扳机。两天后,在他“死都没死好”的叹息里,他,在弟弟的怀里第一次安静地熟睡了。
6个月后,用一生来支持凡高,爱护凡高的弟弟,随哥哥远去。
这是一部只属于一个人的悲剧。它是一个疯子的补白;它是一个艺术家的惊世之作;它是一个思想者的永恒的信仰。
【篇五:独角戏】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感动,不知道有太多的事情在离逝。我似乎开始长大,明白许多生活间的变化!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冲动,想要把内心的世界统统暴光一便!尽管说隐私并是不什么不好的东西,我却想要的是一个潇洒的脱离。
莫名间似乎有一种无法言行的开怀,是那三月离逝的季节?我不懂,似乎明白的越多,却越复杂!我好像开始羡慕哥哥的无忧无虑,什么时候起!我好像已经学不会一个人站立了……
有太多的事情值得深思,太多的故事值得述说。我不见得比谁高深,只是平凡的想找一种感觉……
我是个顽皮的孩子,从来都是这样!但也因为如此,我似乎开始学着奔跑。哥哥永远喜欢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一路唤着我的名字,让我慢点,小心……我不会想太多,只是一直没有发现,其实亲人永远是身后的支柱……
爬墙是我这个体育从来没及格过的孩子唯一值得自豪的‘运动’,也算是运动把!只是不知道的人不知道是否会误会我是梁上君子?爸爸出差那天在三叮嘱哥哥要看好淘气的我,尽管我依旧喜欢逃跑,依旧喜欢捉迷藏的游戏,但是总觉的缺了些什么……
一直以来,学生都以学为生。我不明白为什么学生就一定要学习!语文的文言文,数学蜘蛛网模式的理论,科学那糟糕的逻辑,是中国人却又要学那该死的国际通用语言!,历史的陈年旧事似乎一定要让全世界的人记着自己一辈子般轮回了不知多少了毕业典礼,我知道离别的感伤,明白的分离的不舍,了解悬在心头无法言语的千丝万缕,如果可以我愿意停留在原地,不然,走远了……就在也回不来了……
记得妈妈是个优雅的女子,永远忠爱浓郁的咖啡,或许是遗传了她独特的爱好,我也同她一般喜爱收集风铃,随风演奏着音符的可爱家伙……我记得曾经有一段日子,我恨她!无可救药的否认着她一切的一切,似乎那可以平息我心里的不满……或许是真的成长让我懂得了许多,有太多的故事,太多的人,太多的事,我不得不一直走着……即使已经找不到了我要的方向……
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的爸爸!同妈妈一样优雅,一样忠爱咖啡弥漫的味道。从来不曾听说过他们的爱情故事,我只是猜疑着,猜疑着,或许,真的就是一个不小心,遍投入了爱河……偶尔也孩子气的爸爸,我幸福的像有一位长年守候在身边的树一样安全……
这么依次推算下来,该说说一直陪伴着我的家伙们了把!‘墨斯’一只纯种的黑色波斯猫,‘米粒儿’则是与其相反的白色波斯猫!它们几乎是在同一天送到我身边来的,尽管有大多数的人不大喜欢折中阴深深的动物,然而我并不否认,我确实就是那些大多数人中的异类。然而,两只德国牧羊犬却似乎跨越了狗与猫之间无法跨越的代沟,它们开始习惯有彼此的陪伴,这么说起来习惯还真是可怕呢!如果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怀里的‘米粒儿’,落地窗上的‘墨斯’蹲在画板边,以及喜欢在阳台望着窗户的牧羊犬们就在一瞬间全都不见了,我该怎么办……
朴善美,一个漂亮的韩国女孩!我们在一个不小心的碰撞间,已通俗肥皂剧的开幕式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相识!她有个哥哥叫朴俊曦,说实在的!让我无法预料的是,我竟然也可以跟他们谈风说笑的坐在一起品味许多价值观……
认识姐姐是在一个无意的晴天,闲的实在不行了,也就上网找一些漂亮的文字来弥补自己空闲的时间!认识‘啊X’则是莫名其妙的进行曲里,我不需要太多多余的词组来描绘我们的文学社,我只是单纯的想找个诉说的人,单纯的想不沾痕迹的相识,然后成为陌路……一辈子的事情太远,我们都无法预知的太多……
我愿意让全世界的人都幸福,
愿意让所有爱我的人都得到我的爱,
全世界!
我似乎把自己说成了救世主。
但是相信一点,
我希望所有人都幸福的生活着,不论在哪里……
【篇六:独角戏】
黛棕的色彩轻柔地包裹了整间屋子,淡淡的霉雨味均匀地分布在空气中,然后默默地扎了根,挥也挥不去。
一个男孩蹲坐在脚落,蜷缩着,黝黑的皮肤悄然与夜融为一体,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憔悴地张着,流转着不定的因素,一切气体在瞬间凝固,男孩的手触摸到了一样冷冰的东西,借着灯光,依稀可以看出是个棱角分明的发夹。
银白色的廓影散着幽幽的光,但红水晶的装饰却给人些许暖意,一个飞马的造型。
“很漂亮的发夹,诶,如果这是一顿晚餐就好了。”男孩幽幽地叹了口气。但语音刚落,一顿美味就那么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或许还可以要更多,一件衣服,一套房子,一辆轿车,一群仆人,还有多到用不完的钱……
只刹那间,如愿。如你所愿……
男孩在日复一日中成长,但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是发夹满足不了他的。男孩变成男人,脾气也渐渐更加暴躁敏感。物质*在一天天膨胀,像个无底洞把空虚的神经埋满。男人越来越挑剔易怒。终有一日,他对于泡茶少泡了一分钟的女仆大吼:“你们这群人笨手笨脚的,还不如都消失,全消失好了。”语毕只听见茶盏触地裂碎的声响。男人猛然抬头,见面前空无人一,而手中的发夹正幽幽地发着狰狞的光。
男人张惶失措地跑出门外,街道安静的出奇,空幕照常映象。剧院的位置里,坐着形态各异的人。男人的欣喜疯狂在那刻展现。他想要伸手却拉离他最近的人的手,却奇异地发现自己的手穿透了他的手,一切虚无缥渺就像幻境。
就在刹那间,整间剧院的人又全消失了,只剩下男人沮丧地摔倒位置上懊恼地捶着头。
原来,不是全世界消失了,而是自己消失了。
一个幽幽的声音响起:“抛弃了全世界的人呐,你终究会被全世界抛弃——”男人林然,只觉黑暗里有双眼睛瞪着自己——那双黑白分明的憔悴大眼。
发夹在夜色中散发着妖娆的光,男人忽然明白,自己从未拥有从未主宰过世界。只是一枚戏子,演着自己的独角戏,而导演者却默默地又观看了一场好戏。
华灯初下,满辉煌,遗落位人儿一脸呆滞模样。
【篇七:那场独角戏】
最近一直在看优酷出品的《泡芙小姐》,看那里面的小资女泡芙对爱情,梦想,生活的种种态度,我喜欢这个有点酷酷的,有点特别的女生。我就是这样的女生,
朋友总说我身上的痞子味太浓,缺乏了女生的柔美,忘了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朋友质问我我却笑而不答,多不予以回答。我想就这样坏坏的活着,活的看起来能够自己保护自己,我讨厌自己软弱的成为别人的笑柄。就这样红色马丁鞋,深色的打底裤,牛仔短外套,黑色的肩章内搭,自以为是的帅气。
我喜欢在大庭广众下肆无忌惮的大笑,完全不顾及路人甲的石化的表情,喜欢晚上的时侯没有人的时候化上妆伪装起来然后和朋友去溜冰场,在音乐里摔摔打打,疼了累了却找不到理由去哭泣,坚强的不像自己,连自己都怀疑。喜欢一个人不高兴的时候在操场上散步,把音乐开到最大声,然后和这音乐旁若无人的嘶吼起来,我只能把那叫做嘶吼,因为没有任何情绪在里面。2011的日子里,你会在多数的日子里在操场上见到那个叫做司晓春的大傻子,别笑她,她容不得这样的戏笑,虽然她大大咧咧,虽然她不拘小节,虽然她没心没肺,可惜你没这个权利。记得你没有这个权利。
我像个爱情专家似的,走在别人的爱情里,看他们的爱情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看他们彼此纠结着远离,却依旧默默地爱着彼此,我不知道该对他们的爱情作何评价,只是我始终喜欢这么一句话:给你能爱的人你的爱,因为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我只是竭尽所能的向她说着一些他的事,希望他们还会在一起,毕竟这个世界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凑巧的事——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遇到一个人,你也爱他他也爱你。我始终喜欢张爱玲的那句话,虽然不太明晰,大概是这样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我告诉她能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不容易,既然你们相爱又何必!
我始终对爱情保持着远距离的观赏态度,因为曾经因为寂寞犯了错,就不会再那么轻易,我始终将那一段若有若无的陪伴当做一场游戏,戴着近视镜选择的一场类似于俄罗斯方块或切西瓜的无聊游戏,因为有太多的时间空着需要用来打发。只是不愿意再轻易触碰那些虚无的情感,除了亲情,除了友情。我拒绝了那些想成为我的世界的男主人的男生,不是因为他们不优秀,只是我的世界不需要太多人,我一个人就够了,一个人的时候我可以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流浪,沉默,狂笑,流泪都是我自己,你不懂得我不怪你。
爱情在我眼里像是一部冗杂的电视剧,结局无非有两种:结婚了——家庭伦理剧,分手了——悲剧。我不喜欢这两种结局所以又何必再去招惹再去触碰爱情。那些在爱情里许下的誓言都是用来违背的。记得《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里周蒙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我想真的狠狠的爱一次失恋一次,然后再也会不爱了,然后找个有钱的老男人嫁了,因为爱情有两种失去:一是失去自我,一是失去爱情。对的,心就那么大的面积,装不了太多的人,也经不起反反复复的伤害,我们都是肉质的,都是有心的,爱情经历得越多,留下的就越来越少了,谁还会在而立之年还傻傻的问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你爱我吗?那个年龄的我们经历的太多了,彼此的依赖就再也不是爱了,只是习惯吧。
这一年这些天里我体味到了内心里足够的平静,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痛不痒。再也找不到任何材质的石子能打破我的这种波澜不惊。我在想如果可以永远的平静的活着,如果我永远安静的快乐,那么终生不恋又如何!
这年我19岁,这年我无所谓。
【篇八:独角戏】
是谁主宰了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又是谁在这个世界里导演了这场戏?漫漫人生便耗在这场无聊的演戏里,却常常还用悲欢离合来打击你。演完了这场戏,生命便已里我们远去,还没来得及看它上映,一切便已消失,一切便已离去。
在这场戏里,我演了一个孤单的角色。在这孤单的角色里,一切似乎与我没有联系,一切又似乎与我有莫大的关系让我无法逃离现实。残忍的现实让我不能忍受,总是幻想与自己无关却是美好的事。整天四处游荡,去寻找自己的奇遇。总幻想有一天遇到高人,经历磨难,成为江湖英雄;总梦想有一天遇上美丽红粉知己,演绎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总梦想有一天遇到美丽的天使,带我离开这残忍的现实;总梦想……
漫无目的的寻找奇遇,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武林高手没有求到,红粉知己没有遇到,美丽的天使也没有撞到,却又陷入更深的现实里。这次却让我更*为力。连幻想的权利都被无情的夺去。无奈,只能一头扎进书堆里,再也无法逃离。
时间越来越紧促,高三的那场战争前的准备却迟迟未开始。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不知有多少人死去。我无法面对那惊人的场面,但却又不得不去面对。谁会愿意失去进天堂的机会?虽然前面有刀山火海,也不得不闭上眼睛跳进去。这也许就是所为的命运。
高二的学生老师盯得很紧,稍微一个不注意,就引无数的攻击。学校抓重点率录取率,谁让他少了一个百分点,他就要把了谁的皮,那里还敢休息。每天大堆大堆的试题让我们做得晕头转向,不知天南地北。今年补课是铁定了的事。期末考试要到了,学校又出炉了一条新罚令,要让学校里考试不合格的人打为择校生。无奈,只能走进书山里不知归路。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的这场戏可能就在这里演绎无数的悲剧。金榜题名时却已精神失常,榜上无名绳上有命。“叶落乌啼霜满天,江风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落榜了还能写出这样的名篇佳句,这给无数学子多大的鼓励。无数复读学子来给新生加把劲。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天才吧!天才是被磨练出来!
谁主沉浮,自己,是自己主宰了这个世界,是自己导演了这场戏,自己其实才是真正的主角。所以自己无需看自己的杰作。一却都是自己的配角,为自己服务的。拿起你手中的指挥棒,指挥去吧!你才是天才!
戏是演出来的,人是炼出来的,是成是败自己清清楚楚。独角戏里自己才是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