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31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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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2:29
1. 补助标准:营造纯林补助标准为 300 元/亩;林草结 合补助标准为 300 元/亩,其中造林种苗费为 200 元/亩、种草补 助费为 100 元/亩。 2. 兑现办法: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第二年组织验收,检查 验收结果需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的基础上 经县级抽查确认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兑现。检查验收应于每年 8 月 底前完成,对不合格面积要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后再兑现造 林和种苗补助。 3. 补助对象:农户自行实施的,造林和种苗补助费兑现 给农户。由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能*户等通过合作开发或租 赁土地形式组织实施的,造林和种苗补助费兑现给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