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8801-2015修改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1 08:1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01:57
本标准与GB/T18801—2008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在第1章“范围”中,对标准的适用范围(含净化器工作原理)、参考使用范围,做了新的规定;将“小型、便携式空气净化器,乘用车空气净化器,风道式净化装置以及其他类似的空气净化产品”列入可参考本标准执行的范围;
———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补充了相关引用文件;
———在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对“目标污染物”的分类说明;同时增加了“额定状态”“待机状态”“待机功率”“累积净化量”“适用面积”等内容;对“试验舱”(附录A)、“净化寿命”做了补充说明;
———将原第4章“产品分类”改为“型号与命名”,对命名方式做了新的规定;
———在第5章“要求”中,删除了对“外观”的要求;增加了“5.1有害物质释放量”“5.2待机功率”“5.4累积净化量”“5.7微生物去除”的要求,并对“5.5净化能效”和“5.6噪声”指标做了调整;
———在“5.3洁净空气量”中,对不同性质目标污染物的试验,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要求;
———在第6章“试验方法”中,增加并细化了“6.1试验的一般条件”的相关内容;对“6.2试验设备”的相关内容做了详细规定;对试验用标准污染物提出了要求(见6.3);———增加了有害物质释放量(见6.4)、待机功率(见6.5)、累积净化量(见6.7及附录D、附录E)、噪
声(见6.9)和微生物去除(见6.10)的试验方法;
———增加了“6.11风道式净化装置的净化性能试验”内容,附录H;
———将针对不同目标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试验方法,分别列入附录B(颗粒物)、附录C(气态污染物),并对气态污染物(附录C)的试验方法做了修订;
———在第7章“检验规则”中,对7.2出厂检验、7.3型式试验的内容做了完善补充;
———在第8章中,将8.1“标志”明确分为两部分内容,即“通用性标志”“性能特征标志”,同时对空气净化器的使用说明书应涉及的内容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
———增加了附录F“适用面积计算方法”的内容;
———增加了附录G“累积净化量与净化寿命的换算方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