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0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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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23:53
工伤认定 旁证材料证明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证明材料这样写 工伤事故 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发生经过、现场人员受伤情况,证明人签字盖章(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工伤 申报 证据 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劳动合同 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 身份证 》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 职业病 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 证人 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交通事故 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交通管理部门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和《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 劳动关系 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 申诉 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在任何一起 意外事故 或者刑事案件当中,除了有直接的证明材料以外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证明,这些其他的证明统一称之为旁证,比如说证人的证言其实就是旁证。在申请的时候,有些证明材料可能难以避免的就需要员工或者其 代理 人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工伤认定机构,这些证明都是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