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10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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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6:22
1、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这个*在2025年12月31日前都是有效的。
2、经营主体是小规模纳税人的,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暂停预缴*。
3、注意:高校毕业生可分为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非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持《就业创业证》,证书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非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书注明“自主创业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