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处理的经过应该写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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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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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5:02
工伤的经过应写明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工伤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基本身份信息;用人单位与其他职工对工伤职工的处理方式;以及医疗机构的处理方式和诊断结果等内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