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时没有用,住房公积金在退休后包括自己和财政补的都退给个人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8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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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5:47
劳动者在职时没有用住房公积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可以一次性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财政补贴。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公积金的提取类型,具体如下: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二、部分提取
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三、销户提取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5:47
公积金分缴纳时分两部分:一是个人工资扣缴的,二是单位按相同的金额缴纳的(即:您说的财政按1:1补助),两部分都同时进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属于你自己个人的财产。因此:如果在职时没有用到住房公积金,那么退休后您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全部归您所有(即:个人工资扣缴的和单位按相同的金额缴纳的都归你所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5:48
全部都能啊。在你退休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退休相关证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返还事宜,财政补助资金和个人缴纳资金是全额返还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