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30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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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00:01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购买一套住宅。在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满足上述条件即可在苏州买房。
2、本市户籍名下拥有三套住房,不允许购买第四套住房。如果有过贷款记录,贷款还清了,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50%,如果贷款没还清,首付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