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03 22:5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9 13:25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条,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如下:1。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90分合格;2.科目二考试满分100分,80分合格;3.科目三汽车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规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者为合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报考人员重新预约考试。在学习者驾驶证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的车辆技能考试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其他科目已通过考试的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