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无理找事先动手我打了他几拳没有伤派出所要拘留我五天这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31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29
合理。打人如果不是正当防卫,都是违法的,具体处罚,要看具体情节。若先动手者未给对方造成伤害,则双方属于打架斗殴,按照刑事讼诉法,先动手者负主责,殴打他人,可处5到10天的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后果定性处罚。
法律分析民警处理打架斗殴案件,不会是谁先动手就处罚谁。打架时一方已经报警,*机关也依法立案,即使双方和解,*机关仍是要立案侦查的,根据伤情鉴定,如果不严重的,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机关会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都要承担对方因伤害造成的损失。所以说,关于打架斗殴的责任划分,主要是根据伤情。如果是轻微伤,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会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如果派出所以调解的方式处理,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按照规定赔偿,通过法律程序索要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赔偿费用如果是轻伤或者重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坐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29
对方先动手,属于暴力侵权,有可能触犯法律,而你也出手打了他,虽然没有打伤他,但是此事已在*机关的派出所立案,那么你就属于以暴制暴,当然就要受到法律制裁惩戒……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13:30
你得跟派出所交涉,有时就属于防卫过当,这个具体得看你们当时发生的事情有没有当事人,还有就是验伤,还有就是看看你们当地派出所有没有吃黑的人。如果那边给塞了钱也不一定,所以这种事情很难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