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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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7 16:06
贪图好处费,大学生盲目申请网贷,导致近190名学生陷入校园贷。
“在校园贷网络平台上贷款,不但不用付利息,还可以挣钱。”2015年8月以来,这种“天上掉馅饼”的挣钱方式开始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的几所高校悄然流传,令不少学生为之心动。至2016年底,靠校园贷“挣钱”的学生近190人,贷款总金额近400万元。而这些贷款最终都进了一个名叫田明玉的男子的口袋。近日,大庆高新区*以涉嫌诈骗罪对田明玉批准逮捕。
开公司缺钱,找大学生帮忙贷款
1989年出生的田明玉是黑龙江绥化人,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网络贷款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2015年4月,他从北京辞职来到大庆市,准备自己开公司。
为快速筹到资金,田明玉想到了自己熟悉的网络贷款业务。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他瞄上了近年来比较火爆的校园贷,大庆市内的东北石油大学、八一农大、哈医大(大庆校区)等高校随即进入他的视线。
田明玉首先联系了正在大庆市某大学就读的学弟余某,让他帮忙介绍一些学生办贷款。田明玉开出的条件很诱人:学生们只负责提交申请即可,贷款本息由他来偿还,每名提交申请的学生可以获得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好处费。余某每介绍学生办成一笔贷款,便可得到相应的提成。
很快,余某就找到了13名同意申请贷款的学生,他本人也主动加入其中。收集到这些学生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后,田明玉便前往多个网贷平台,以学生们的名义申请贷款。之后,田明玉还指导学生们按照网贷平台的要求完成贷款流程、接受信息核实等。
办完一系列贷款手续后,网贷平台陆续将贷款打入学生们的支付宝或者银行卡内。学生们拿到贷款后,再按照田明玉的要求,将贷款一分不差地转入他的账户。就这样,田明玉很快募集到第一笔资金10万元。
贪图好处费,大学生盲目申请网贷
拿到钱后,田明玉将其中一部分用来消费,一部分用于放贷。本以为放贷会赚钱,可情况并不乐观,10万元贷款本息让他倍感压力山大。
为了让手头的资金更加充裕,田明玉再次采取相同手段,用小恩小惠*在校大学生充当中介,帮他寻找愿意贷款的学生。从2016年开始,为田明玉充当中介、自己也申请贷款的在校学生主要有5人。
董某就是其中一员。2016年5月,董某经学姐介绍认识了田明玉。田明玉以好处费吸引他办理网贷,还鼓动他介绍其他同学,并承诺贷款成功后,给他相应提成。董某难敌金钱*,不但自己申请了近2万元贷款,还介绍了40多名同学申请贷款,从中获得好处费和提成合计1.7万余元。
随着贷款数额的增加,田明玉“以贷养贷”的做法逐渐成为一种恶性循环,贷款产生的利息越积越多,资金漏洞也越来越大,他最终选择放弃还款。
今年2月7日,大学生赵某接到了网贷平台的催款电话。放下电话后,赵某马上找董某一问究竟。董某随即拨打田明玉的电话。田明玉告诉他,钱已经还不上了。
资金链断裂,催款电话揭开贷款*
此后,又有4名学生相继接到网贷平台的催款电话,学生们这才如梦初醒,立即报案。2月17日,*民警在一出租屋内将田明玉抓获。
据田明玉供述,他是从2015年8月开始,找在校大学生参与校园贷的。起初,他还能够按期还款。到了2016年下半年,资金开始出现问题,但他仍以好处费和提成为诱饵,继续诱骗学生们申请校园贷供其使用。
经核实,自2015年8月至案发,共有180多名大学生申请了贷款,总金额近400万元。田明玉先后偿还本息共计260余万元,其余款项被其用于日常消费。被抓时,田明玉名下除一辆二手奔驰轿车外,再无值钱物品,也无银行存款。那些因贪图小利而背上贷款、牺牲了个人信用的大学生们,此时已欲哭无泪、悔不当初。
据了解,案件发生后,大庆高新区*专门以“校园贷是馅饼or陷阱”为主题,在辖区高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此案的办理呼吁学校及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贷的监管,教育在校大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抵御*,远离风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7 16:07
大学生小周凭“裸条”向一家网贷平台借了钱,随后,不停向其他网贷平台借钱还债,5000元借款半年间滚成26万余元。网贷平台向小周的亲友、同学发送了她的裸照。小周*中断学业,随父母逃到外地躲避。4月11日,厦门华夏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其家人曾多次帮她还钱,其间收到过“催款裸照”。虽然多数大学生都已年满18周岁,是法律上的成年人。但不得不指出,大部分大学生并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不但没有独立的收入来源,更没有树立好成熟的理财观。在支出需求和免财产担保借款的极端*下,不少学生并没有充分考虑法律后果,草率借款,暂时获取了超越其偿还能力的购买能力,却为人生埋下了不可承担之重。十余年前,不少银行在大学里跑马圈地,大肆发放信用卡,曾经一度引发社会问题,乃至导致一些学生为了还贷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正因此,2009年,国家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规定不得向未成年学生发放信用卡,对于成年学生,也须落实学生具备第二还款来源为其提供担保。银行毕竟是相对可控的,学生信用卡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然而,近年来,却有不少民间资本取代了银行,以网贷平台的方式向学生发放所谓“校园贷”。而这些网贷平台不仅缺乏监管,更是在利益驱动下丧失了底线。他们不仅在利息上远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在“担保”及讨债手段上更是逾越了法律边界。而其中最惯用伎俩,就是让借款女大学生提交裸照、视频作为“担保”,若学生不肯还款,则将裸照发送女生亲友,乃至散发在网上。其实,“校园贷”走向违法是必然的。从平台的角度,学生还款能力差,将会出现不少“呆坏账”,如果不实施高利,显然会入不敷出。而学生并没有提供财物及他人担保,同时,高利本就不能获得法律支持,若是通过*诉讼等合法取得则无法收回高利,只能通过违法手段。4月1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并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但要避免校园贷引发的悲剧,仅靠银监会的指导意见是远远不够的。这首先需要学校对学生加强风险与法治教育,一方面,让学生们意识到虚荣带来的一时之快或将给一生带来污点,必须远离校园贷,另一方面,让学生们知悉非法高利得不到法律支持,陷入相关纠纷时,需相信法律并拿起法律武器。而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应对校园贷所涉及的传播淫秽物品、侮辱、敲诈勒索等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各方齐力消除校园贷非法模式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