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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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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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08
美国投资移民主要是EB-5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
(2)不需要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文能力。
(3)必须拥有53.9万美金资金合法证明(赠与、继承等方式均可,但必须合法)。
(4)申请人必须于移民申请前便选好投资方案并向监管账户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投资金额53万美元,其中3.9万美金是基金发行费,投资期限五年。
二、项目办理流程
(1)广东俊汇移民顾问向申请人提供免费咨询评估
(2)接受申请人委托,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并完善所有的申请材料
(3)申请人将投资金额汇入监管帐户
(4)通过美国移民律师递交申请材料至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核
(5)美国移民局审核通过之后将材料转入美国国家签证中心
(6)申请人获得档案号,材料由美国国家签证中心转入广州美国领事馆
(7)广州美国领事馆排期并发出面谈通知包裹
(8)申请人安排体检并参加面谈,当场确定面谈结果
(9)申请人获得美国移民签证,180天内安排全家登陆美国
(10)申请人获得绿卡后的21个月,申请将签证条件解除,成为永久居民
(11)五年后申请人取回投资资金
三、项目风险
(1)资金风险。EB-5项目,需先投资,后拿签证,5年后才能取回投资款,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从美国投资移民办理流程可以看到,申请人在确定办理投资移民委托之后便要进行50万美元的投资,其投资数额巨大。但是,与加拿大投资移民的投资款有*担保不同,美国*在EB-5项目的规定上,对于区域中心的投资要求非常清楚,不允许任何项目提供回购,保证还款承诺。这就明确了申请人的投资款并没有美国*担保。而一些不法移民中介,或者美国当地的不法分子利用美国EB-5投资移民该项*,不排除其推广的项目有私募资金行为。
(2)绿卡的风险。因为EB-5投资不由申请人本人操作和管理,申请人处于完全被动状态,如两年内投资失败或没有创造就业岗位,绿卡也将被取消。在申请办理成功之初,申请人及全家人获得的只是“有条件绿卡”,距离“正式绿卡”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万一投资失败,到时候不仅得不到“正式绿卡”,还可能连投资款都收不回,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另据记者了解,两年有条件绿卡目前在中国,包括广州、深圳都有申请人拿到,但是目前尚无投资人成功转为I-829申请。
四、温馨提示:
广东俊汇投资移民提醒广大美国EB-5项目申请者,应慎重选择移民项目,尤其是运作该项目背后的基金公司、参与运作的移民中介等机构。百度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08
主要条件:根据美国移民法203(b)(5)条款。
1, 投资者必须投资或实际准备投资起码100万美元在某一企业,高度就业地区为300万美元, 低度就业地区为50万美元 (指人口在2万以上的城镇地区以外的区域, 或任何失业率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地区)
2, 投资款项必须有合法来源,
3, 投资企业必须有益于美国经济并必须为美国创造10个以上就业机会,
4, 投资必须是针对新的商务企业, 或针对处于困境的业务, 而进行,
5, 投资者必须通过控制日常管理或组建业务*而直接参与企事业的管理。
具体条件:
1, 合格人士创建一个新的商业企业可以包括:
(1) 通过原创全新企业, 或
(2) 收购现存企业并在同时或稍后重建或重组以产生一个新的企业, 或
(3) 将一个现存企业的净资本数额或员工人数扩展140%, 或保持一个在过 去12到24个月内净资本流失20%的亏损企业的所有现存员工人数。
2, 在新企业已经投资或积极地在投资运作中的投资数额:
(1) 低度就业地区为50万美元 (指人口在2万以上的城镇地区以外的区域, 或任何失业率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地区); 或
(2) 一般地区100万美元; 或
(3) 高度就业地区为300万美元。
3, 投资增进了美国的经济利益和就业机会:
(1) 为有就业许可的人创造了10个长达2年的全日工作机会; 或
(2)如果是在一个亏损企业的话, 需要在至少2年内保持不比此亏损企业现 有雇员人数低的员工数目, 亏损企业是指最少已存在2年而在过去12到 24个月内净资本流失20%的企业。
注: 根据美国最低工资计算 $6.50 x 8小时 x 5天 x 52周 x 10人 x 2年 = $270,400.00
一般2年工资和法律规定的雇员劳保福利等加在一起大约在50万美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09
(一)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年满21周岁。申请以全家为单位,主申请人+配偶+未满21周岁的子女算一家。
2. 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资金,50万美金投资款,再加点其他的,你得有个400来万人民币,其中300多万5年后返还。
3. 证明资金合法取得(公司的、借款的、赠与的、抵押房子、卖房子所得等都行),只要你能证明。
4. 没有犯罪并且身体健康。
(二) 申请优势
1. 目前美国在申请投资移民里速度算快的。
2. 需要的文件也比较简单。
3. 可以选择任意居住地。
4. 跟其他国家的移民监一比,美国只要半年入境一次。
(三)办理方式
找个移民公司。选择你觉得靠谱的项目,准备材料,递交申请。申请下来,正式转款给项目。使馆面签通过拿临时绿卡。2年后投资的项目满足给你产生10个就业指标,拿正式绿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09
投资移民(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fth Preference,简称为EB-5)。美国为增加国内就业机会、刺激经济发展,规定在美国境内投资达一定标准以上者可申请移民美国,依不同的投资方式及不同的区域有不同的规定,如下所示。
设立新公司
区域中心: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
一般地区(传统型):投资金额分为90万和180万美元
投资现有公司
1.1990年11月29日后设立,或
2. 1990 年11月29日前设立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购买后进行重组;
(2) 增加公司净值或员工人数比率达40%以上;
(3)仍须符合在区域中心投资金额美元90万元以上,一般地区达美元180万元以上。
除了投资达一定金额以上,另该投资项目尚须能够直接或间接增加或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是指透过投资问题企业(亦即在进行投资前亏损二年以上,且累计亏损达其亏损前净值的20%以上之企业)后,为该企业美国籍员工保留达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者。符合规定者可取得有期限的临时绿卡暂时在美国居住,二年后移民局会审核其当初的投资是否属实且符合相关规定,若能通过审核便可将当初取得的临时绿卡转为一般正式的绿卡,取得永久居留权。
随着移民美国人数逐年上升,加上投资移民项目层出不穷的投资纠纷,美国移民局可能针对EB-5投资移民项目的批准采取更严格的审核。这一年已经有不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规定,使得投资人无法将临时绿卡转换成正式绿卡,造成在美国就学的子女可能*休学。因此移民投资项目的选择会影响是否可以顺利取得美国身分,不可不慎。
投资移民和其它方式比较
除具备特定技能的专业人士外,一般人会采取投资移民或亲属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相较之下,采取投资移民美国有其优缺点。优点概述如下:
一、对申请人的条件规定较为宽松:一般而言若能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通常不会被拒绝。尤其是在美国*认定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的投资申请,只要能通过认定资金来源合法,很容易得到核准。
二、入境美国较为便捷:在持有临时绿卡或正式绿卡的期间,入境美国时视为美国居民,移民审查官便不会以观光客的审核标准来多所怀疑。
三、可全家移民:投资人及其配偶或未满二十一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移民。
投资移民有上述好处,但是欲采取此方式移民的人士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一、所需资金庞大:一般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一般地区(即传统型EB-5)投资额为180万美元,若为高失业地区(TEA)则是90万美元;第二类、美国*认定的高失业率的区域投资移民中心投资额为90万美元,但若该区域未来发生变化,新投资人若想再投资同一区域中心,投资门坎可能会调整到180万美元。未来投资金额门坎将根据通胀每五年调整一次,详细金额以实际公布法令为主。
二、投资移民须符合的附加条件:直接或间接在美国创造至少十个以上的工作机会。
三、投资可能亏损的风险:在美国投资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四、投资移民所取得的是为期二年的临时绿卡,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取得临时绿卡后第二十一个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核准后才能取得永久绿卡。
由于以EB-5投资移民方式申请美国移民看起来最为便利,且又以投资移民项目中心最省时省力,但整个移民办下来,除投资资金90万美元外,可能还需项目发行费、基金管理费、申请费、律师费、房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他项费用约10万美元,整体花费达100万美元。截至2019年11月
4日总共批准了 811 个区域中心,各种移民项目五花八门,移民者该如何规避投资风险,以避免绿卡拿不到,投资资金又损失,可由下列四个方向评估:
一、EB-5投资人应仔细筛选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并确认经营专业团队背景,包括公司负责人信用纪录、项目主导人的信用资料、公司资产研究(有无虚增资产市值)、公司背景调查以及犯罪纪录等,并确认有无EB-5项目的成功案例。
二、投资人本身应了解美国EB-5的基本法律要求,不可盲目听从区域中心及移民中介公司的宣传数据,若称已取得与知名酒店管理公司的所谓「特许经营协议」,或称取得「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准和许可」应追根究柢,了解文件真实性;又有所谓「*保证」、「*支持」、「*参与」通常可能性非常低。
三、直接到美国移民局的官网上公布的区域中心进行确认是否有该移民项目的存在。
四、必要时委托有经验的美国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移民美国的*颇多,投资移民可说是众多移民资格当中门坎较低的方式之一,既没有身分和资格*,且相较于其他投资移民和亲属移民来说,排期较短。对于资产稍高者,若有子女就学计划的家庭或是有其它进一步计划的人来说,相对来说是比较可以掌握的,提供考虑移民美国的人士参考。另外,如果在申请移民前就申请子女就学,要特别注意,基本上在申请就学时,通常是不可以透露有移*愿,否则会影响学生签证的申请。
此外取得绿卡后如何维持绿卡继续有效,并享受绿卡所带来之便利与效益,就必须好好符合美国移民局之相关规定。过去新移民者往往有错误的认知,认为美国永久居民只要每六个月返回美国一下,移民局或移民法官就不能判定此人有放弃美国绿卡的意向。目前美国海关暨边境保护局(CBP)已开始注意到这样一批美国永久居民,他们通常每六个月才返回到美国一次,且在美国居住数日又离境,而且年年如此,即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远长于在美国居住之时间(俗称「跑绿卡」),此时当持有绿卡者再次入境时,美国海关暨边境保护局可能就会考虑下列情况来判断是否没收绿卡:
‧此人一个年度中在美国一共居住了多长时间;
‧此人是在美国还是在国外工作;
‧此人的家人居住美国境内或境外;
‧此人每年是否在美国报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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