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1 11:52
共6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3:22
小区的公共通道、平台、露台等公用空间不属于住宅的可销售建筑面积,是不能买卖的,任何人、开发商都无权销售,这种合同是开发商的违规操作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4:40
我觉得应该不能只给一个人用吧。那个露台属于公共区域,应该是两家人共同拥有的。如果给一家了,另外一家肯定有意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6:14
应该是不合理的,本来是公共的,应该都有公摊的,建议咨询下有关部门,再下结论为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8:06
如果人家合同上已经签好了,就是给他的话,那你也没有办法呀,因为你在她之前买的时候,他并没有授权给你,你已经同意钱都付了,你还能怎么办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0:14
意思看不到图市客运站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没有现在吃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22:38
我家在二楼有个老叔,他两楼楼通开的开发商可以给一个人用吗?可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