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怎么对待乙肝。也像我们一样谈乙肝色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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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3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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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14
美国《反歧视法及残疾人法案》的起草者认为,“危险性的判断必须有医学依据,不能基于畏惧或无知”,乙肝病毒主要是经血液或性接触传播,携带病毒的人几乎没有传播的危险性,因此学校不能因为一名教师携带乙肝病毒就将其解雇。美国学校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歧视性 。
在中国,很多人往往对乙肝“谈肝色变”,对乙肝患者存在很大的歧视,这是因为乙肝被一些虚假广告渲染得十分严重,国人对乙肝的认识也不准确。而外国人他们对待乙肝的态度是怎样的呢,他们会不会像我们这样呢?
1964年,美国太空总署生物学家布林伯格首次在澳大利亚土著人身上发现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即“澳抗”或乙肝病毒)。但澳大利亚“谈乙色变”的情况现在非常少见。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曾有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投诉说,当她在一次就医时表示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后,医生借口“太忙”拒绝对她进行治疗。最后,这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澳大利亚医生做出书面道歉,表示下不为例。
现在澳大利亚法律只*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健康和医护工作。澳《工作场所艾滋病和肝炎管理实践准则》规定,所有有关雇用的决定只基于雇员品德和工作能力,是否有乙肝不能作为影响因素。雇主要对雇员的健康情况保密,也没有义务通知任何人某雇员感染乙肝病毒。
瑞士日内瓦大学附属医院谢林?菲舍伯格博二告诉记者,瑞士公务员的录取门槛很高,但没有乙肝检测这一项。瑞士医院配备的化验单中对类似乙肝病毒的化验属于特殊需要,因为普通化验单中没有这一化验项目,所以医生必须手写或用计算机输人这项要求。伯尔尼市教育行政管理局*巴克斯说,瑞士的学校和幼儿园不会强制性要求学生和儿童出示健康证明。总部位于瑞士的诺华制药集团人力资源部*居布塞表示,因为行业特殊,企业对来自乙肝、肺结核、艾滋病等疾病高发地区或国家的申请者会采取特别处理办法,但企业更注重的不是申请人过去患过什么病,而是目前的健康状况。
美国《反歧视法及残疾人法案》的起草者认为,“危险性的判断必须有医学依据,不能基于畏惧或无知”,乙肝病毒主要是经血液或性接触传播,携带病毒的人几乎没有传播的危险性,因此学校不能因为一名教师携带乙肝病毒就将其解雇。美国学校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没有歧视性做法,学校在没有得到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也不对人学者进行相关检查,更不能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
由此可以看出,外国人对乙肝的看法完全没有我们那么严重,甚至有完全不把乙肝当回事的倾向,乙肝患者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15:15
传染病,谁都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