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9 07:42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6-19 12:04
1、还需要继续补交不足年份的医保。如果你退休时是正式员工,在办理的退休手续,在你具有原单位职工身份之前,单位必须给你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这是法定的责任。在你不是单位正式职工之日起,单位没有义务给你购买医保。如果你是以个人身份办理的退休手续,从政策角度来讲,也只能你自己缴纳医保费用原来是单位的正式职工,可能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我理解的意思是现在不是单位的正式职工。按照政策,你个人也要承担自己该缴纳的部分,除非你同单位有协议或者属于企业关停并转的下岗人员。如果当时单位或者政府给予了你一次性补偿,也没有为你继续缴纳医保的义务,单位有义务为你足额缴纳退休前的医保和退休后缴费年限不足部分的医保,当然。现在你到达退休年龄,估计是因为基本医疗保险不满足累计缴费年限,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9:12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 医保补缴方式: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