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1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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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6:36
已经服刑后是不能再上诉的,但是可以申请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一、再审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
也就是说,申诉人提供了人民*在审判时没有掌握的事实材料,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对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重大情节在认定上发生了错误。
一个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客观发生过,犯罪行为是否系被告人所为,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年龄、能力,犯罪前后的表现等。一个案件的重大情节包括被告人作案的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情节。
一个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或重大情节在认定上发生错误,就可能影响对整个案件的判断,这就需要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等情况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或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间存在矛盾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包括:
(1)人民*的判决、裁定在引用法律出现错误。引用法律错误即判决、裁定所引用的法律包括条款、有关司法解释时出现错引;
(2)定性定罪错误,就是判决、裁定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3)判刑错误就是判处的刑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轻、重限度,如轻罪重判、不应该适用附加刑的适用了附加刑或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未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应当从轻的作了从重处罚等情况;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等行为。
为了保证人民*判决、裁定的严肃性,并使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得到纠正,法律不仅规定对申诉人发现人民*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提出申诉,而且对司法机关发现生效的判决、裁定,甚至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如何纠正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1、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2、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最高人民*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有权监督各级人民*正确适用法律,对各级人民*生效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指令下级人民*重新审判。
上级人民*发现下级人民*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也有权指令其重新审判。
最高人民*或者上级人民*对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正确,但是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由原审人民*审理的情况,也可以自己直接进行提审。
3、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起抗诉。
二、重新审理后的处理方法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用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错误,但是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予以改判。
3.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判刑的,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定罪判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5.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然无法查清,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扩展资料:
1、民事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3)最高人民*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最高人民*申请抗诉。
2、行政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3、国外上诉期限
不同国家法律关于不同性质的诉讼案件上诉期限的规定不完全相同。在德国,对刑事案件提起上诉,必须是在宣告判决之后1周内。在日本,审级不同,上诉期限也不同,对地方*、简易*或家庭*的判决不服,上诉期为14日;对高等*做出的第一审或第二审判决不服,上诉期限为10日。
上诉期限的起算,许多国家从收到*判决、裁定之日起算,如奥地利等国家。上诉期限届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常法律规定,由于法定原因延误上诉期限,可以在其原因消失后,扣除妨碍的期限不超过原上诉期限仍可上诉,但须经*审查决定。有的国家允许在说明延期理由或原因后延长上诉期限提出上诉,不需要由*批准,如英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诉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诉和审判监督程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6:36
按实际情况,如果已经服刑的,就已经过了上诉期,不能再上诉了。但是过了上诉期,仍然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再审申请。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6:3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判决书如果已经超过上诉期10天,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就不能上诉了。但是,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可以向*申请再审。提问我想问一下,我们家是尿毒症病人进监狱了,怎么能监外执行
回答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对累犯、惯犯、反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向监狱方申请的
提问每周透析3次。我不知道怎么申请了
回答您向你管教民警请教,或者在当地找律师帮您承办
提问我现在想上诉看能判监外执行不。
回答判了多少年?
提问15年
回答15年可能只能减刑
提问哎家里两个老人都是病人,还没两小孩。
15年能减多少年?
回答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3、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如何办理监外执行?
1、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和罪犯居住地的*机关。
2、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
3、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6:37
不能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6:38
这里就不是上诉了,因为在你收到判决书十天内你不上诉,就不能再上诉了,但可以像楼上说的那样,申请再审,你要是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应该服刑15年,或者原审错误,可以申请,最好请个律师,因为再审立案好像比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