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8 18:31
共2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6-18 22:52
职工怀孕的,即使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或者进行裁员的,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到职工哺乳期结束才能解除。
如果不到哺乳期结束,裁员就属于非法解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00
法律分析:当公司违法解除解除怀孕期间员工劳动合同,有两种维权方案:1、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2、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就是硬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