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8 08:1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3
我个人认为是不需要归还的,因为在谈恋爱的过程中有很多东西都是沉没成本,是没有办法用金钱计算的。而且很多花销并不是说只是在谈恋爱这个过程中,男生的花销很大一部分是两个人一起出行或者看电影之类的所花费的钱,这个不能单纯算在女生身上。分手以后让还钱的男人真的是让人觉得太小气了。
01、交易就是交易,不要掺杂什么感情我觉得这件事情还不如一开始就说清楚,谈恋爱是有感情成本投资在内的,这个东西是法律没有办法衡量和计算的。如果你觉得和这个女孩子谈恋爱是交易的话,你不如一开始就说清楚,不要掺杂什么感情在内,真的是让人怪恶心的。我真的不能接受这种男孩子,因为花费金钱这个东西是相互的,从来不是某个人单方面的付出。
真是搞不懂这个社会是怎么了,为什么这样的男人也能拥有女朋友呢?像我这么帅又温柔体贴的男人竟然还是单身。姑娘们还是睁大眼睛,如果男孩子计算的这么清楚的话,那么麻烦女孩子也自己计算清楚一点,甚至可以在谈恋爱的过程中就AA,也不要收什么所谓的男朋友的礼物,省得到后面又让你归还。自己也要留个心眼,记账本记一下。
人的青春和时间是没有办法用金钱计算的,可是没有人会把这个东西放在谈恋爱的沉没成本里面。法律是不会跟你讲青春和时间的,他只会跟你讲这个男生花了多少钱,你需要归还他多少钱。所以女孩子有钱的话还是自己去买房买车,可别谈什么恋爱了。因为房子和车子不会离开你,但是你的前男友会让你还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4
热恋中的情侣经常会为对方的日常消费“买单”,对于购买衣物、食品等物品属于交往过程中的正常开支,在无书面约定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情侣之间的这种行为视为一般赠与,一旦双方终止恋爱关系,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对方返还。若是赠与贵重物品的,如购房、购车、金饰等大额消费支出,这种赠与实质上是一种附条件赠与,即附加了缔结婚姻的暗含条件,若因恋爱失败而分手的,如果受赠与一方仍占有该贵重财产,则构成法律上的不当得利,赠与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4
不应该的,如果是一些特别贵重的物品确实应该归还,但是如果是两个人一起的花销就没必要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5
如果花的钱并不是很多的话,当然是不用还的,如果男方送给了女方非常贵重的物品,还是应该还给人家。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3:05
我觉得不应该还,因为恋爱期间的花销都是自愿的,没有分手之后归还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