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27 23: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4:59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设施农用地的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经营者要和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用地协议;协议签订后,乡镇*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应依据职能及时核实备案信息;如果不符合设施农用地有关规定,分别由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营者,由乡镇*督促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