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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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6 02:40
这是由国家的强制性标准SL 714-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所规定的。
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中规定:“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0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并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宜大于 12V。”
扩展资料:
1、施工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宜分开设置,并配有漏电保护功能的专用箱。若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照明与动力线路应分别设置。
2、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宜采用采用高效节能灯具。
3、作业地点及主要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且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 GB/Z 6829 的要求。
4、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器。
5、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尘型照明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型照明器。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在振动较大 的场所,应选用防震型照明器。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