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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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30
聘用外籍员工的中国雇主应履行的义务第二章第五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第九条第三项:*化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第三章 申请与审批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二)聘用意向书;(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行业主管部门应按本规定抵六条、第七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第十二条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具体负责签发许可证书工作。发证机关经应根据 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进行核准,并在核准后向用人单位签发许可证书。第十三条 *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聘雇外国人,无须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可凭合同、章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本规定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文件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申领许可证书。第十四条 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须由被授权单位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不得直接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许可证书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就业证只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有效。第十七条 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证。居留证 有效期限可根据就业证的有效期确定。第四章 劳动管理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第十九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其就业证即行失效。如需续订,该用人单位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延长聘用时间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延期手续。第二十条 外国人被批准延长在中国就业期限或变更就业区域、单位后,应在十日内到当地*机关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或变更手续。第二十一条 被聘用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被解除后,该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劳动、*门,交还该外国人的就业证和居留证件,并到*机关办理出境手续。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支付所聘用外 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三条 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就业证所注明的单位相一致。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须经原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外国人离开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就业或原规定的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且从事不同职业的,须重新办理就业许可手续。第二十五条 因违反中国法律被中国*机关取消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应吊销就业证。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第二十七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就业证实行年检。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就业每满一年,应在期满前三十日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的,就业证自行失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期间遗失或损坏其就业证的,应立即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挂失、补办或换证手续。第五章 罚 则第二十 条 对违反本规定未申请就业证擅自就业的外国人和未办理许可证书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处理。第三十条 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 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