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8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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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23:21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数额。一般是不允许用人单位扣劳动者的工资的,不过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