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评价聂树斌案的真凶王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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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5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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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3 12:27
曾在全国引起巨大关注的“聂树斌案”如今依然处于停滞状态。07年11月5日至今,河北省高院始终未对聂树斌案的申诉立案,称“还在审查之中”。在给最高人民*的申诉书中,李树亭律师写到“(真凶)王书金一旦被判处死刑,意味着聂树斌案可能永远失去改正的机会。”
“王书金一旦被判处死刑,意味着聂树斌案可能永远失去改正的机会。”在给最高人民*的申诉书中,李树亭律师这样写着。
这并非不可能。2007年11月,最高人民*要求河北省高院处理聂树斌母亲的申诉,至今400多天已逝,河北省高院仍未就聂案再审立案。与此同时,距离“真凶”王书金的二审开庭也已过去了一年多。
一年多来,围绕聂树斌案,聂树斌母亲的律师、王书金的律师以及各方当事人,均在为寻找一个*而努力着。如今,伴随着聂案陷入胶着状态,他们也陷入了焦灼。
观察者认为,聂树斌案的艰难进展,亦折射着中国司法改革进程的艰难。
张焕枝从里屋拿出一个小小的布包裹,小心翼翼地打开。
户口本、土地承包证、银行存折……最下面的小塑料袋里,是几张照片。照片上儿子聂树斌笑得合不拢嘴——不过,那是十多年前了。儿子早已死了,被*决了。
儿子的坟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坟头的草绿了又黄,已经14年了。这个冬天,母亲还在为儿子的灵魂奔走呼号——她坚信,儿子是冤死的。
曾任“四人帮案”辩护组组长、如今是“聂案”申诉阶段代理律师之一的律师张思之,也相信聂树斌是被冤杀。
从2005年3月“聂树斌案”被媒体曝光,迄今已5年多,此案仍悬而未决。而随着时间流逝,“聂案”已事关中国司法公正。“请不要忘记聂树斌!”这是81岁的大律师张思之的呼吁,也是中国法学界的沉重关切。
“他们知道一个母亲的苦么?”
2008年12月17日,天气干冷。64岁的张焕枝再次来到河北省高院立案大厅,催问儿子聂树斌的案子。
几年来,她几乎每隔10天就要来一次河北省高院,这次她比较幸运,只等了不到两个小时,便见到了法官。
“我儿子的申诉案啥时才能立案?”依然是老问题。
“还在审查,等候通知。另外,法官也只能是个人意见。这个案子要审委会讨论。”法官的回答和上次没什么不同。
20分钟后,会见结束,寒风中,这个忧伤的母亲有些茫然。
2007年11月5日,在苦盼两年多后,她终于等到了最高人民*寄来的信函:聂树斌案的申诉,已函转河北省高院处理。
此前的2005年3月,因为王书金在河南落网,尘封10年的聂树斌*杀人案,被曝“另有真凶”。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此后一直没有停止申诉。但河北省高院一直拒绝受理她的申诉,理由是张拿不来儿子的死刑判决书。
对一个母亲来说,这个理由更近似于“刁难”,残酷而荒诞:儿子当初从被判死刑到被处决,聂家人始终就没有看到判决书,现在到哪里去找判决书?
僵局一直持续到2007年4月,在聂家一筹莫展之时,竟有一位“神秘人士”寄来了当年聂树斌案的一、二审判决书。
张焕枝据此向最高人民*申诉。
然而,从最高人民*正式交由河北省高院“处理”至今,400多天过去了,河北省高院仍然没有立案。
“我不知道他们会拖到什么时候。”2008年9月17日,聂树斌的母亲用粗黑的手抹着眼泪。她的丈夫聂学生,因多年所受的刺激和煎熬,不时会发出一声尖厉的悲啼。
张焕枝不敢让偏瘫的丈夫看儿子的照片。她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儿子的照片摸出来看看。聂树斌当年住的小屋,已被家里做了仓库,堆放着一些粮食、杂物。
“我不能到儿子的屋里,一去浑身就酸痛……我想儿子。那些人,他们知道一个母亲的苦吗?”张焕枝哭诉着。“十多年了,我从没有觉得我儿子是坏人。我要证明儿子不是坏人,我不会放弃的。”
一串钥匙的悬疑
不愿意放弃的不仅是聂树斌的母亲。事实上,由于聂树斌案的复杂曲折,坚持寻找*的人是一串长长的名单。当年的被害人王霞(为保护被害人,此处用化名)的父亲,也是其中之一。
据知情者透露,王霞的父亲当年就曾怀疑聂树斌不是真凶,其中一个原因是,聂树斌身体单薄,而王霞曾长年习武。
多年来,王霞的父亲也未曾放弃申诉。2005年,聂树斌案可能另有“真凶”的消息曝光后,王家也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诉。
与此同时,可能是“真凶”的王书金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提出上诉,理由之一是一审没有查明他在石家庄近郊*杀人的罪行,而他不愿意让无辜者为自己“背黑锅”。
就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河北省高院仍没有就聂树斌案的申诉立案。律师推断,*的“借口”可能仍然是“没有证据”,包括认为王书金的上诉只是为了拖延时间,暂时得以留命等。
然而据本报记者调查和一些迹象表明,聂案并非没有证据。其中,关于“一串钥匙”的悬疑,可能成为案件最终的突破点。
据了解,王书金在被抓之后,在2005年1月19日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交代了自己在石家庄市郊区玉米地实施的一起*杀人案。在供述中,王书金详细地交代了作案的过程,以及现场的物品。他还供述说:“当时那女的身旁还有串钥匙。”
在2005年1月25日的供述中,王书金再次提到这串钥匙。“还有一串钥匙,我觉得没有用,就没有拿。钥匙放在女的西边。”
这串钥匙,被聂树斌的代理律师李树亭视为此案的一大悬疑。
据张焕枝等人透露,当年*刚破案时,被害人王霞的家人曾去*送锦旗,电视台还摄了像,其后*曾把一串钥匙交给了王家。
李树亭没有看到案卷,但他根据常识推断,聂树斌当时的交代中没有提到钥匙。“根据规定,有当事人供述的证据,应该记录保存在案。例如王霞的自行车,当时就收存在案,一直到数月后,才经王家请求,送还了王父。”
李树亭认为:“这把钥匙当时就交给了王家,说明聂树斌没有交代这串钥匙。而且对这串钥匙,判决书里没有丝毫涉及。”如此不难看出,如果钥匙确实存在,王书金对现场的供述显然更符合事实。“如果钥匙的悬疑能解开,王书金作案的可能显然就要大于聂树斌。”一位长期关注此案的法学专家告诉本报记者。
李树亭律师一直在试图解开这个悬疑。2008年5月26日,他已向河北省高院审监庭提交“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他认为,需要向被害人家属调取有关材料,以便更全面地复原案件事实*。“因情况特殊,请*准许收集、调查。”
但2008年12月,对是否统一收集调取这些证据,他得到的河北省高院的最新答复仍是:“需要审委会研究。”
更多的证据在哪里
3年来,聂树斌的家人及代理律师,以及王书金的代理律师,都在追求一个*。但困难显然比他们预料的多得多。
李树亭律师曾向河北省高院提交“提请查阅、复制聂树斌刑事诉讼案卷的申请书”。作为代理律师,他至今没看到聂案当年的案卷。虽然刑事诉讼法对律师的权利有明确的规定,但他多次去查卷,都吃了“闭门羹”。
为了更清楚地对照、查清事实,李树亭认为也需要调取有关王书金*杀人案的案卷。“以便比照、核对王书金关于在石家庄郊区玉米地*杀人的供述,与聂树斌在石家庄市郊区玉米地*杀人的供述,哪个在情节和细节上更符合当时案件现场勘查的情况及事实*。”他同样向河北省高院提交了申请,但至今没有获得准许。
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在河南省警方抓获王书金后,在3次讯问中,王书金都交代了自己在石家庄的作案情况。
王书金对被害人的体态、年龄、衣物都有着详尽的供述,其中衣物是关键物证。王书金对现场和处置被害人衣物的供述很详尽,包括埋藏的地点,衣物用草覆盖等。而在王书金被抓后,广平警方曾对当年发现王霞衣物的目击者进行调查,目击者所述现场情况也与王书金供述吻合。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广平县*“关于王书金供述在石家庄打工期间杀人的情况说明(2006年2月28日做出)”中有这样的叙述:“1993年至1995年期间,除聂树斌抢劫杀人案之外,在石家庄西北方以东、中山西路以北、新华西路以南、孔寨村以西的范围内,没有其他命案现场和命案报案。”
也就是说王书金供述的,不可能是其他命案,应当就是这起命案。“如果能对这些证据进行综合对照、判断,事实应该是能查清的。”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说。
他认为,对这起已经考量到中国的司法公正的案件,应该让社会与*知道事件的进展。因为“增加透明度是公正的前提。没有透明就没有公正。”“现在老百姓不知道这件事的过程。如果大家对过程明白了,心里也会有一杆秤,衡量最后的结论是否正确。”朱爱民说。
长期关注此案的西北*大学校长贾宇也认为,无论事实如何,*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依照程序来对聂案的申诉进行审查。无论如何,总要给公众一个结论,不能使之始终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
仅凭“口供”就被判死刑
相对于王书金案中已经有不少证据,通过聂树斌一案的判决书,可以看到,整个判决书没有任何关于证据的供述。所有的判案依据,只有聂树斌的“口供”。
李树亭透露,他在代理此案后,曾调取案发时石家庄的天气状况。案发第二天,石家庄市下大雨,一直持续了两天,随后是暴晒。所以现场能提取的证据,包括脚印、指纹都没有了。一些涉及DNA的鉴定,更是没有。从判决书中也能看出,聂案的证据基本上是口供。
判决书中叙述:石家庄市郊区*分局在侦破此案时根据群众反映,将聂树斌抓获后,聂即交代了*后勒死王霞的犯罪经过,并带领*人员指认了作案现场及埋藏被害人衣物的地点,与勘查现场一致……
整个判决书中,几乎再没有关于证据的陈述。至于“现场勘查”的结果是什么,也毫无提及。“这个判决书粗陋得让人吃惊。”张思之说。
判决书中称,聂树斌用随身携带的一件女式衬衣勒死了王霞。而王书金则交代,是将王霞掐死的。
那么对于聂树斌用来“作案”的女式衬衣是何来源,以及聂树斌“供述”作案时所骑的车,又是如何处理的?判决中完全没有叙述。
“真凶”王书金的期盼
“王书金一旦被判处死刑,意味着聂案有可能永远失去改正的机会。”在给最高人民*的申诉书中,李树亭律师这样写着。
事实上,王书金的出现及其态度揭示了一个荒诞的现实:一个凶手要为自己的罪孽买单,司法机关予以拒绝。因为在10年前,就有一个可能无辜的青年,已用自己的生命为此买单了。
2008年6月,朱爱民律师曾听人说,王书金的二审判决已下,但他怀疑这是传言。因为作为王书金的首席辩护律师,他至今没有接到*对此案二审结果的任何通知。
朱爱民律师曾5次会见王书金。在他的印象中,王书金看上去比较木讷。王少年时曾因性犯罪被*,此后一直未能融入社会,最终成为性犯罪的惯犯。在辩护词中,朱爱民提请法庭注意这一点。
2005年4月20日,朱爱民受王书金的同居者马某的委托,着手为王书金辩护。在案发前,王书金用假名和马某共同生活了10年,生育有3个孩子。
让朱爱民印象深刻的是,马某在委托律师时,几乎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王书金本人也没啥文化。在一次*机关的讯问中,王书金被问及:“你是否在报纸上或电视上看过这个案子?”王的回答是:“我不认识字,读不了报纸,回到家也没有从电视上看到这个案子……在石家庄打工,就没有电视能看。”“我看电视只是看戏,报纸、杂志都读不下去。”
让朱爱民印象深刻的是王书金对石家庄一案的执着态度。每次见面,他都会说起石家庄的这个案子。“我见过王书金5次,对他的态度比较掌握,每次起草文书,他都很满意。我念完了,他都很认可,说这也是他自己想说的。”朱爱民说。他也认可网友对王书金的评价:“王书金虽然罪大恶极,但不管他该死多少次,他敢于承担自己的罪责,这是需要勇气的。”
2007年元月31日,王书金案在广平县*开庭进行不公开审理,审判时仍壁垒森严。聂树斌家人也去了,但没能进入法庭。
开庭进行了两个小时,王书金再次重申石家庄的案子是他所为。但他的陈述被检察官认为“与本案无关”而打断。
朱爱民感谢广平县*、邯郸*所做的工作:“他们把所有的案卷一页不落地移送了,从王书金最早到最后的供述。从法律程序上来讲,这对我们澄清事实非常有帮助。”“这样的辩护对我也是第一次。”朱爱民说,他期待着聂树斌案能*大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相信司法公正。让真正的罪恶者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并告慰被害人的亡灵,这也是王书金本人的心愿。”
聂树斌案记事
1994年8月5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郊区玉米地发生一起*杀人案。9月23日,河北省鹿泉市鹿泉镇下聂村村民、21岁的聂树斌被石家庄市郊区*分局抓获;9月29日,当地*机关称聂树斌供述*杀人罪行。
1995年4月
河北省高级人民*二审判处聂树斌*罪无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死刑,决定合并判处死刑并核准死刑判决;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
河南省荥阳市*根据群众举报,在某砖瓦厂抓获河北广平籍犯罪嫌疑人王书金;2005年1月19日,河北省广平县*副*郑成月率队前来河南荥阳,和荥阳市*一起提审王书金,王供述了在河北省*并杀害了4名妇女的罪行。此后,广平*押送王书金到石家庄指认了作案现场。
2005年3月15日
媒体报道《一案两凶,谁是真凶》,此后全国媒体广泛报道聂树斌案。
2005年3月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代理律师李树亭向最高人民*提出申诉。此后的两年期间,河北省高院始终以张焕枝拿不出聂树斌的死刑判决书为由,拒绝立案。
2007年4月
聂家人得到“神秘人士”寄来的聂树斌两审判决书,据此向最高人民*申诉。
2007年4月
王书金*杀人案一审宣判,王书金被判死刑。王随即上诉,理由之一是没有认定他供认的在石家庄郊外玉米地所作的*杀人案。
2007年11月5日
最高人民*函告张焕枝,已经交由河北省高院处理。
2007年11月5日至今
河北省高院始终未对聂树斌案的申诉立案,称是否立案“还在审查之中”。
法学专家谈聂案
对于这起涉及重大、广受关注的案件,*的审理无疑应当最大限度地公开进行。
虽然我过去曾经对于电视直播审判提出过异议,但是,本案的再审却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例外。此类案件审理和判决过程的公开透明,不仅能够有助于国民对于司法权的监督,而且对于再审法官也是一种制度性的保护。
当所有的证据都明白无误地展现在公众面前,法官的判决就只不过是对于水落石出的结果加以确认而已,任何对于判决的指责都将无从发出。“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胡适曾说明朝御史吕坤的这句话让他非常感动,我们希望它也能感动今天的司法界。 (北京大学 贺卫方)
即使不能认定王书金是“真凶”,只要聂树斌受到了刑讯*供,只要该案存在着重大的程序瑕疵,只要控方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只要对证据链存在着无法解释的合理怀疑,那么就可以说,聂树斌是被错杀的。只有靠“死人复活”和“真凶归案”才能纠正死刑冤案,这是我们司法制度的耻辱。(中国*大学 滕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