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9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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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16:18
法律分析: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公证事项应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的、当事人举证不足的、或者需委托调查的公证事项,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期的原因应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